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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房屋被强拆,这些胜案给你公道:"官"不举证要败诉

更新时间:2025-04-02 03:52  发布:2020-02-11 18:1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房屋被强拆,这些胜案给你公道:"官"不举证要败诉如果房子被强拆了,维权时经常困难重重:钱没到手怎么办?起诉政府?拆迁方不认账该怎么办?申请赔偿?强拆损失无法确定怎么办?    针对以上难题,圣运律所主任王有银律师结合以往胜诉案例和现在的疫情

房屋被强拆,这些胜案给你公道:

如果房子被强拆了,维权时经常困难重重:

钱没到手怎么办?

起诉政府?拆迁方不认账该怎么办?

申请赔偿?强拆损失无法确定怎么办?



    针对以上难题,圣运律所主任王有银律师结合以往胜诉案例和现在的疫情情况,为大家归纳总结,助力拆迁户维权!



利好规定:遭遇强拆,由政府部门证明强拆合法



    王有银律师提示,当房屋遭到政府强拆,其实现有的很多规定对拆迁户都是利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应当由政府举证其强拆行为合法,若不能提供强拆合法的有力证据,便需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强拆后,政府部门不认账怎么办?



    王有银律师:强拆后,政府部门不认账可推定政府部门担责。



    上门拆房的人通常不会在强拆前出示任何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法律文书或者与被征收人多说一句话。过后当找到当地政府部门时,又会面对政府"毫不知情"的状况。



    王有银律师曾代理了一起福建拆迁案例,张先生遭遇了上述的情况,2016年,区政府因某项目建设需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将张先生房屋列入征收范围,由于对补偿安置存在分歧,双方未能就此达成补偿协议,区政府也尚未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随后,张先生的房屋竟被直接拆除!



    随后在庭审中,区政府否认参与了拆除张先生的房屋,但未提交书面的答辩状。



    最终,法院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认为张先生依据其自身有限的举证能力已经完成了举证义务。被告区政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不是其实施的强拆行为或是由哪个部门实施了强拆行为,故推定是被告区政府组织实施了强拆行为!



申请赔偿?强拆损失无法确定怎么办?



王有银律师:行政赔偿时,强拆损失无法确定,可按未超市场价值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7批指导性案例》中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中,原告提供了初步证据,但因政府部门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行政机关亦因未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等措施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房屋遭强拆后,拆迁户也很难提供损害情况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由拆迁户主张其损失,而转由被告政府部门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提供不出相应证据的,由被告承担不利后果。



    王有银律师曾代理一起类似的案件:当地县住建局在强制拆除赵先生的厂房之前,未对厂房进行价值评估。在赵先生申请行政赔偿时厂房所在地已被其他建设项目使用,拆除现场不存在无法进行评估。故法院参照赵先生在厂房拆除前,委托进行的厂房价值评估结果,对赵先生的赔偿数额进行确认。



疫情之下,我该如何维权?



    在目前疫情防控阶段,有的法院将诉讼活动统一延期,不少拆迁户担忧自己的权利维护是否收到损害,房屋被强拆后,有严格的诉讼时效限制,在目前不能出门的情况下,又该如何调整自己的维权计划呢?



    王有银律师提示大家,虽然案件延期审理了,但并不妨碍拆迁户进行维权。



    首先,搜集证据可不是仅仅在案件审理的时候,才去准备搜集的。不管延期不延期,第一时间将有效的证据留存,对以后的维权都会起着重大的帮助。比如:拍照、录视频、录音,留存拆迁前后的照片,房屋内物品的照片以及价值证明。



    如果因为疫情防控持续时间长,打个比方来说达到了三个月或者五个月,一直处于疫情防控当中,这种情况下可能对大家的维权会有一定影响,但也不必惊慌,拆迁户可及时与委托律师沟通并提出申请,通过网上立案、异地跨域立案等方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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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赵正群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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