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办案手记

重大喜讯!圣运律师协助当事人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复议成功!

更新时间:2024-12-22 11:08  发布:2019-11-13 20:4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重大喜讯!圣运律师协助当事人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复议成功!委托人:王先生等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某环保部门  

重大喜讯!圣运律师协助当事人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复议成功!

托人:王先生等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某环保部门














 



案情回顾





 









 


王先生等人系某厂职工,因项目建设,该厂厂房及其他建筑面临征收,但双方就补偿问题迟迟未达成一致。经过考虑,王先生等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办案情况,迅速制订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为核实征收的合法性,圣运律师协助王先生等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向某环保部门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某环保部门当日要求王先生等人对申请材料进行补正,王先生等人也于当日进行电话补正。但在补正之后,某环保部门迟迟不予答复,直到次年一月份,某环保部门作出答复书,告知该信息不存在。圣运律师认为,某环保部门逾期答复行为严重侵害了王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遂协助王先生等人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对于补正申请材料的事实,双方均无证据予以证明,结合现有材料来看,某环保部门已经逾期答复。另外,对于某环保部门提出的补正材料要以书面形式作出的主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该主张不予采纳。


 











 



复议结果





 









最终,本案复议机关国家生态环境部关认定某环保部门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违法








上一篇:拆迁时我竟还有这些权利?不知道就亏大了(值得收藏)

页面浏览:3834
文章编辑:冯兴元教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拆迁户被刑拘 圣运律师团为村民辩护获赞!| 扫黑除恶进行时,拆迁户维权如何保护自己
下一篇:拆迁时我竟还有这些权利?不知道就亏大了(值得收藏)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