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办案手记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莲洲镇谦益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一案依法维权进展说明

更新时间:2025-04-03 15:55  发布:2018-05-17 16:1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关于广东省珠海市莲洲镇谦益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一案依法维权进展说明 广东省珠海市莲洲镇谦益村村民: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12月3日接受你们村民的委托,代理贵村村民土地补偿安置纠纷。在咨询之前,你们肯定也比较和评估过同行其他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莲洲镇谦益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一案依法维权进展说明

广东省珠海市莲洲镇谦益村村民: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12月3日接受你们村民的委托,代理贵村村民土地补偿安置纠纷。在咨询之前,你们肯定也比较和评估过同行其他律所,我们非常感谢你们选择圣运、信任圣运。在接受你们咨询之后,我们高度重视你们的案件,迅速安排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首席大律师王优银主任亲自去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并在现场指导村民签订了《专项委托代理合同》。

    在接受你们委托之后,我们高度重视你们的案件,迅速安排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首席大律师王优银主任作为本案的首席主办律师,24小时内就启动了法律程序。在这之后,为了更科学的制定依法维权的方案,理清办案思路,我们也组织了圣运律所专业律师参加我们针对此案的研讨会,悉心听取律所资深律师对案情的看法的表达。除此之外,除了律所的律师外,我们也邀请所内在拆迁案件中富有经验的律师研讨本案。

现将本案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启动的程序及即将进行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本案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3日,本所接受委托后,积极启动程序,于2016年12月7日分别向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莲洲镇人民政府寄送律师沟通函,告知村民已委托律师维权事宜,同时,规劝当地政府以和为贵,积极协商、和平解决当前矛盾。


    2016年12月8日,助理依照主任策划,联系联络人郭先生,告知情况,请其提供四到五人的身份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申请人。从而启动信息公开程序,开启了调查取证的第一步,经助理起草,律师核实过后,12月12日,助理联系郭先生,将信息公开全部文件发送到谦益村代表邮箱,并电话告知郭先生,简单说明邮寄办法。

说明: 6.jpg

    12月13日,信息公开邮寄完毕。信息公开的法定回复期限应当自政府机关收到该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 工作日。期间,经与村民代表沟通,得知斗门区发改局拒收事宜。以及12月15日,村委会通知村民按照补偿标准4.05万/亩领取补偿安置费用事宜,该情况经与主任沟通,考虑到后期维权,建议先不要领取,后续关于该情况的有关事宜,可与律师沟通后再做决断。2017年1月9日,信息公开回复完毕,村民代表按照助理发送的邮寄记录模板整理了信息公开回复情况一览表。

 


 
信息公开回复文件1

信息公开回复文件2
    经过对信息公开回复情况的核对,2017年1月10日,起草复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国土分局两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对上述两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进行复议。

    2017年1月16日,针对当地以租代征一事起草违法查处申请书,分别向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国土分局、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寄送查处申请书。



 

二、本案即将启动的程序

1、针对信息公开回复的内容申请行政复议,国土方面:撤销征地批复、安置补偿方案;环保方面:撤销环评文件;规划方面: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改方面:撤销立项批复;住建方面:撤销施工许可证。并视复议结果对相关复议决定提起诉讼。

2、根据已得到的征地批复,对征地补偿标准提出协调申请,协调不成,向征地批准机关申请裁决。

3、申请违法占地施工查处。已跟村代表沟通,拍摄施工现场照片 。

三、本案程序启动注意事项

1、程序的启动是希望为村民和征收单位建立平等的谈判平台,以维护村民的利益,且在争取合理利益的同时,为一方和平安定、经济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

2、律师团队在与村民的维权工作中,应当注意多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变化,维权采取的复议、查处、诉讼程序进行中应当积极协调法院或其他中立机关组织调解,并适时发送律师沟通函、法律意见书对征收方刚柔并施。

3、以上启动的程序及即将启动的程序都是根据实际案情发展而来,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会依据案情变化调整方案或增加相关程序。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上一篇:征收补偿决定,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应否停止执行?

页面浏览:3813
文章编辑:陈博扬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政府强拆,如何寻找维权的最佳时点
下一篇: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十大案例评析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