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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国土局发文件协助政府搞强征,该如何破解

更新时间:2024-12-22 13:16  发布:2018-05-17 16:0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国土局发文件协助政府搞强征,该如何破解 【案情回顾】    王先生是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某镇的村民,依法承包本村集体土地。201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公告征收王先生承包的集体土地,但是王先生对征收方提出的征地补偿却极不

国土局发文件协助政府搞强征,该如何破解

【案情回顾】

    王先生是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某镇的村民,依法承包本村集体土地。201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公告征收王先生承包的集体土地,但是王先生对征收方提出的征地补偿却极不满意,一直不同意征收。2016年6月,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作出《限期腾地决定书》,责令王先生自行腾出所承包的集体土地。无奈之下王先生通过官网了解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并聘请了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王有银主任团队的王有银律师协助维权。

 

    律师介入本案后,为了确认征收的合法性,圣运律师首先协助王先生进行了信息公开申请等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向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芷江侗族自治县县城区40-1#配置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申报材料等政府文件信息",但申请发出后,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没有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经过圣运律师一系列的复议行动,王先生最终获得了《关于对征收芷江镇下菜园村部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一系列拆迁文件。

 

【案情违法点分析】

 

1、侵犯王先生的知情权

    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法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行为属于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侵害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法律规定

    涉案地块由湖南省人民政府1992年批准征收,但直到2015年才实施征收,依据规定,超过两年不实施征收已经自动失效,王先生的承包地土地性质应仍为集体土地。退一步讲,上述征地批准单于2015年4月21日公告,2015年5月8日作出拟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但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建规(地)字第2015010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间是2015年1月4日,圣运律师认为,涉案地块未经公告征收之前,王先生未获得补偿之前,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法无据。

 

3、国土局作出的限期腾地决定书明显不合理

    涉案地块由湖南省人民政府1992年批准征收,但该批准单直到2015年才实施征收,依据规定,超过两年不实施征收已经自动失效。据此,国土局作出的限期腾地决定书所依据的征地批文已经失效,且补偿明显不合理,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政府的违法点得到精准敲击,给当地政府施加了无形的压力,最终政府迫于律师压力主动找到王先生,希望能协商和解,王先生考虑到现实问题,听从了律师的建议,接受了政府的和解邀请并就补偿方案达成一致。此次短短五个月的博弈之战终于画上圆满句点。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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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刘鹏飞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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