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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什么?遇到暴力拆迁?!律师教你几招

更新时间:2025-04-03 11:01  发布:2018-05-16 15:1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什么?遇到暴力拆迁?!律师教你几招2016年7月8日,有湖南长沙爆料人在网络上发帖,称其住宅被拆迁,母亲失踪多日。后户主雇佣铲车清理废墟,发现其母亲死在废墟中。据死者的家人介绍:死者系其婆婆龚雪辉,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人,事发当天当地村干部带

什么?遇到暴力拆迁?!律师教你几招

    2016年7月8日,有湖南长沙爆料人在网络上发帖,称其住宅被拆迁,母亲失踪多日。后户主雇佣铲车清理废墟,发现其母亲死在废墟中。据死者的家人介绍:死者系其婆婆龚雪辉,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人,事发当天当地村干部带领多人将其家人控制并拆除房屋。之后死者龚雪辉失踪不见。虽然家属迅速雇佣挖掘机清理废墟,但在拆迁人员百般阻挠清理工作后,直到7月8号死者才从废墟中被清理出来。这是由于强拆而导致被拆迁人死亡的血淋淋事件。

    暴力拆迁,早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这次湖南长沙发生的恶性事件又一次成功的吸引公众的眼球,但其背后有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那么,遇到政府强拆,需要怎么做呢?首先应当明确一点,强拆分为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两种类型。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行政强拆已经被立法禁止,司法强拆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之后才能实施。那么本文主要分析被拆迁人遇到政府非法强拆时应当怎样处理,律师给您提供几下专业建议:

第一,报警是必须要做。行政强制拆迁是指政府机关运用行政力量,将被拆迁人的房屋等以行使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拆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的行为。但是,根据2011年1月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此,法律明文规定了行政强拆的不合法性,如果遇到政府机关强制拆除房屋,您首先要做的就是报警,用一种国家力量去对抗另一种国家力量才是明智选择。

    第二,证据收集可能很难,但必须要做。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事实上,律师在办理具体的征地拆迁等行政案件时,大部分工作是在收集尽可能全面的相关证据。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涉及房屋征收拆迁时,当事人应当提供如下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7)拆迁许可证;(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当然收集这些关键证据会有一定的困难,而且有的只能是通过律师来调取整理,因此当事人可以委托给律师来完成。

    第三、专业的法律问题交给专业的律师解答。根据2015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本条规定,如果政府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例如涉及房屋拆迁征收等情形,行政相对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存在困扰和疑惑,例如宅基地补偿、耕地补偿等请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避免错过维权时机;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为您合法维权,争取利益最大化。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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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杨建峰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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