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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以案说法】强拆报警无效如何应对

更新时间:2024-12-22 09:21  发布:2018-05-09 18:1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以案说法】强拆报警无效如何应对 【案情回顾】     本案委托人张先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有一处合法的自建房屋,2014年10月,张先生收到了武昌区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其中自己的房屋便在征收范围内。因拆迁补偿问题张先生与拆迁方并未达

【以案说法】强拆报警无效如何应对

【案情回顾】

 

    本案委托人张先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有一处合法的自建房屋,2014年10月,张先生收到了武昌区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其中自己的房屋便在征收范围内。因拆迁补偿问题张先生与拆迁方并未达成协议,因此张先生的房屋经常被打砸,自己与家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于是,张先生及其家人于2015年12月多次向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报警,并要求其依《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对其房屋及其人身予以保护,防止被非法强拆及造成人身伤害。但是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收到张先生请求后,并未进一步查处和答复。2016年1月,张先生的房屋面临强拆,报警后,警方虽已出警,但未有效阻止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张先生经过深思熟虑最终决定委托圣运律师帮助维权。

 

【案情分析】

 

    圣运律师接手委托后,仔细研究了案情,发现武昌公安分局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的规定,武昌公安分局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的职责,张先生及其家人因房屋被打砸影响正常生活而向公安局申请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受理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或者其他权益的申请后,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对不采取保护措施的,除必须即时答复的以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15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并告之理由和相关权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武昌公安分局收到申请后未依法查处和答复张先生,其行为属于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

 

    圣运律师向张先生分析了案情后,协助张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最终支持了张先生的诉求,确认了武昌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

 

【律师说法】

 

    房屋遭遇强拆,被拆迁人经常采用报警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但经常会出现公安机关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维权者这个主体群与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相对的机关部门有着天然的不对等性,后者在信息掌握、资源掌控等重要环节占据绝对的引领地位,其优势地位毋庸置疑。在实际的维权案件中,聘请专业律师,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出违法点。往往会收到更好的维权效果。

 


 

 

王有银 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土地法专家,行政法实务专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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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路洋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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