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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时间:2021年7月7日09:00 办案事由:驳回复议决定

更新时间:2024-12-22 21:16  发布:2021-07-04 14:5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时间:2021年7月7日09:00 办案事由:驳回复议决定 安徽省李先生等人诉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驳回复议决定一案开庭公告\r\n时间:2021年7月7日09:00   \r\n地点: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1年7月7日09:00    办案事由:驳回复议决定

安徽省李先生等人诉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驳回复议决定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1年7月7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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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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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李先生等人   

\r\n

被告: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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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驳回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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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张小华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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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浏览:2171
文章编辑:罗娟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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