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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以租带征"为何如此频发|记河北崇礼征地新方式

更新时间:2025-04-04 05:07  发布:2018-05-09 18:5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以租带征"为何如此频发|记河北崇礼征地新方式最近因奥运会场馆建设,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县正在面临轰轰烈烈的征收行为。据当地村民表示当地征收片区价是5万一亩,区政府表示对于因奥运场馆项目建设所占的土地将会以土地片区价进行补偿,对于不涉及到奥运

     最近因奥运会场馆建设,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县正在面临轰轰烈烈的征收行为。据当地村民表示当地征收片区价是5万一亩,区政府表示对于因奥运场馆项目建设所占的土地将会以土地片区价进行补偿,对于不涉及到奥运场馆建设的土地,区政府将以3000元一亩的标准承包50年(注:50年的承包费一共3000元)。对于区政府的上述行为,当地村民纷纷表示,如果承包50年后,还有谁会记得这块土地。

    对于区政府的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以租代征"情形。所谓"以租代征",实质是规避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避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绕开征收审批程序,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除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批准后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任何通过"以租代征"形式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同时,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国办发〔2007〕71号),也一再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重点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3.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6〕31号

……

六、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  国办发〔2007〕71号

    ……

    四、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项目建设的行为。对此,必须严格禁止,并予以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严格依法依纪处理。严肃追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责任。严肃处理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给予政纪处分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办理。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纠正、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的地区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实行问责制,由国家土地总督察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王有银 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土地法专家,行政法实务专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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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圣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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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李娜娜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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