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媒体报道

工伤一年后还能赔偿吗,工伤几年后还能赔偿吗

更新时间:2025-04-03 23:04  发布:2024-09-24 09:1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工伤几年后还能赔偿吗,不能,已经超过了赔偿期限。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的,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一年后还能赔偿吗,工伤几年后还能赔偿吗

一、十几年的工伤现在还能赔偿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十几年的工伤现在还能赔偿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十几年的工伤现在还能赔偿吗

是不能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一定要尽快,而且还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来确定自己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这样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已经过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工伤,那么一般是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所以,一定要握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才能获得该有的待遇。

相关内容:九级伤残工资六千赔多少钱

一、工伤九级伤残工资六千赔多少钱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伤评定为九级伤残并且工资为6000的时候,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有所在单位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场所以内,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者是患有职业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一般工伤需要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获得相应赔偿,9级工伤一般可以获得的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薪资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之后还能申请工伤吗?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申请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赔偿达到协议范围之后还能起诉吗

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达成协议不履行的,或者协议未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前提下作出,或者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协议书已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现在十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老工伤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是在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首次规定的,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保留了工伤认定的程序,但限制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即单位应当在发生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个人可以在1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并且规定,2004年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也会受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限制。因此,十多年前的工伤,现在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即使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会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工伤赔偿是怎样赔偿的?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赔偿是怎样赔偿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赔偿是怎样赔偿的?

1、工伤赔偿是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进行一定的赔偿,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三、工伤事故赔偿谁负责

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在工作场所和工作的时间发生的伤害大多情况之下都是可以将其认定为工伤的,当然了具体的还应当根据工伤认定的机构确定的为准,在认定成为工伤之后还需要完成劳动能力的鉴定,若是达到了伤残的程度,那么赔偿的项目相对来说就会比较多,不仅仅是包括有医疗费用,还包括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相关内容:工伤赔偿老板不支付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老板不支付怎么办?

1、工伤后老板不赔偿,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老板不给工伤赔偿怎么办

1、工伤老板不赔偿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如果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标准: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乘以27,伤残津贴=其工资乘以90%;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乘以25,伤残津贴=其工资乘以85%;三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工资乘以23,伤残津贴=其工资乘以80%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工伤赔偿等相关的事项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那么工伤赔偿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来负担,此时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赔偿,可以通过劳动诉讼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但是首先是需要提出仲裁。

该内容由 吴赞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工伤几年后还能赔偿吗

不能,已经超过了赔偿期限。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的,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三、工伤一年后还能赔偿吗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内申请赔偿,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工伤几年后还能赔偿吗多少钱

工伤几年后还能赔偿吗知乎

工伤几年后还可以申诉吗

工伤好几年了还能要求赔偿吗

工伤几年之后就不支持赔偿了

工伤几年后还可以休工伤假吗

工伤几年了能做工伤鉴定吗

工伤几年后还能赔偿吗知乎

工伤几年后出现后遗症

工伤几年后复发怎么办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宅基地动迁户口已迁出,能享有动迁补偿吗?,户口迁出宅基地拆迁还能有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沈阳低保户拆迁补偿标准,有拆迁补偿款还能享受低保吗: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户籍迁出并取得土地份额的子女能继承原父母的土地和财产吗?,户口已迁出并取得土地份额的子女,还能继承原父母的土地、财产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女儿外嫁户口迁出原娘家土地是否可保留,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还能迁回娘家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旧楼房40到期拆迁有补偿吗,四十年的老楼房还能拆迁吗: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嫁出去的女儿还能在父母家获取宅基地吗,女儿在娘家可以申请宅基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出嫁女儿户口不在娘家拆迁有补偿吗,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还能迁回娘家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假如已经登记,娘家拆迁款,女儿还能拿到吗?,如果已经登记,女儿还能拿到母亲家的拆迁款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出嫁女儿户口不在娘家拆迁有补偿吗,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还能迁回娘家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想问一下,出嫁的女儿已经迁出户口,娘家没人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儿女户口迁出还能继承宅基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嫁出去的女儿还能在娘家宅基地上盖房子吗,女儿在娘家可以申请宅基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户口在城市有房,还能有宅基地吗,城市有房农村还能有宅基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年前房屋拆迁补偿,20年前享受过动迁还能再享受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出嫁女儿户口已迁移还能分到房子吗,老家房屋拆迁,出嫁女儿能分到房产吗?可以算名额吗?户口已迁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老家房屋拆迁,出嫁女儿能分到房产吗?可以算名额吗?户口已迁出。,拆迁出嫁女儿户口已迁移还能分到房子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民还能再次分地吗,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民还可以再分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分家析产第38讲:父母名下宅基地房已拆旧建新,还能起诉分割吗?,宅基地分家析产纠纷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既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征迁,房屋被强拆,已经领取补偿款还能起诉违法强拆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农村土地分少了怎么办,农村土地还能从分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房屋拆迁后安置了,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吗?,农村拆迁还能申请宅基地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来源:头条-工伤几年后还能赔偿吗,


页面浏览:3343
文章编辑:唐涛艺
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上一篇:房产委托公证书有效期有多久,房产委托公证书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下一篇:请律师处理白云区拆迁纠纷一般多少钱?,白云区拆迁纠纷费用多少?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