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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请问单位拆迁时是否可以在没有补偿的情况下起诉单位,单位拆迁时是否可以在无补偿情况下起诉单位?

更新时间:2025-04-01 01:32  发布:2024-09-26 13:5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单位拆迁时是否可以在无补偿情况下起诉单位?,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

请问单位拆迁时是否可以在没有补偿的情况下起诉单位,单位拆迁时是否可以在无补偿情况下起诉单位?

一、拆迁补偿不合理是否能起诉

一、拆迁补偿不合理是否能起诉

1、在拆迁的过程中,会涉及到拆迁补偿的问题,这一问题是被拆迁人都非常关心的,对于拆迁补偿虽然国家没有给出标准,但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就违反了这一法条规定,根据诉讼法的规定,有具体的诉讼理由、事实及请求就可以提起诉讼。

2、拆迁前,要多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有拆迁补偿不公平的情况发生。国家除了发布的《土地管理法》中有这方面的规定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不满补偿低,什么时候起诉合适

拆迁补偿不合理起诉时效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拆迁补偿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首先要考虑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协商的方式相对来说更加简单便捷,对于拆迁双方的时间也可以更大限度的节省;

2、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进行解决;

3、拆迁方认为自己得到的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在得知结果起60日之内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于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还是不服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进一步解决。

通过上文的阅读,对于拆迁补偿不合理是否能起诉,相信大家已经知晓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允许被拆迁人起诉,但同时也给了时效限制。一般来说对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起诉时效就是6个月,具体是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的。

二、单位拆迁时是否可以在无补偿情况下起诉单位?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您好请问下单位拆迁时没有补偿就偷拆可以起诉单位吗?

可以去法院起诉拆迁单位。违法强拆本身就触犯了法律,何况又不依法赔偿,这是属于双重违法,只要当地政府部门办事公正就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您好麻烦下单位拆迁时没有补偿就偷拆了,可以起诉单位

拆迁可以诉讼。被拆迁人对拆迁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征收决定不合理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违章建筑拆迁有没有补偿,什么情况下不补偿?

一、违建拆除有补偿吗1、拆除违建,拆迁者无需补偿,但某些情形下,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关的赔偿。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拆迁人在拆迁违建的过程中,因拆迁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未到出让年限的,拆迁人也应补偿被拆迁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违建如何进行认定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1、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2、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例如,在住宅楼间公共场地搭建自己的仓库。(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例如一家酒店原本规定建设40层,但是开发商却擅自决定将其建设成45层;(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例如一家医院申请建设一幢7层高的住院部,但是建成以后却是7层高的员工家属楼;(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例如,物业公司说为了修缮房屋给工人搭建了一个房子,但事后却将其改建成一家小超市经营。

我是单位房改房,现没有房产证,只有户口在,是否有居住权?现遇拆迁,是否得补偿

属于合法建筑合理取得的小产权房被拆迁时能获得补偿。由于小产权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不能过户,购买时只能签订买卖合同,同时也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购买得不到保护,拆迁也得不到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改前单位分的福利房,单位没有房改,拆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单位分的房子,属于公房性质,个人没有全部产权,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而且该住房所属土地也是集体性质,这类住房不能对外转让和抵押更名过户,只能单位内部职工之间通过单位过户,这类住房不会被收走。单位公房,拆迁各地政策略有不同。单位福利性分房,拆迁补偿上一般与全产私房并无太大差别,有的地方约定先房改,补缴房改费用后产权归个人,然后按拆迁私房来走,有的约定与个人与单位拆迁补偿按八二分成,具体参见公告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没有房产证,这属于单位分的福利房,单位有承租单的。拆迁的话,可以用承租单来拆迁的。如果起卖的话,要通过单位到房管部门去办手续,先把承租的福利房买下来,办成自己的房子,才能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该内容由 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三、请问单位拆迁时是否可以在没有补偿的情况下起诉单位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您好请问下单位拆迁时没有补偿就偷拆可以起诉单位吗?

可以去法院起诉拆迁单位。违法强拆本身就触犯了法律,何况又不依法赔偿,这是属于双重违法,只要当地政府部门办事公正就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您好麻烦下单位拆迁时没有补偿就偷拆了,可以起诉单位

拆迁可以诉讼。被拆迁人对拆迁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征收决定不合理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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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孔伟峰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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