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两种情况可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一、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2.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拆除房屋许可证;
(2)房屋拆迁公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
(6)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7)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三)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类型
1、拆迁补偿或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或对协议反悔,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2、承租人起诉要求出租人(被拆迁人)赔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业和装修损失。实践中出租人的营业房被拆迁,造成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被拆除,经营受到影响,但是拆迁人一般都不会对承租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为此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
3、根据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在拆迁纠纷中有些当事人双方达不成协议,经行政部门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裁决,又引起了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这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一、房屋拆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房屋拆迁的裁决程序是:
第一,申请。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
第二,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第三,文书送达。送达裁决文书。
第四,执行。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廉租房可不可以拆迁
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可以实施拆迁,所以廉租房是可以拆迁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小区车库拆了会赔偿吗
这要看具体情况,实际上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都是地方制定的相关政策,具体补偿要看当地的政策。
可以与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一、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1、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2)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2、法律依据:《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按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房屋补偿方式。
二、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有: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有:
(1)拆除房屋许可证;
(2)房屋拆迁公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
(7)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8)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3、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搬迁是民事案件吗还是刑事
●搬迁是民事案件吗
●搬迁是强制性的吗
●搬迁是民事案件吗为什么
●搬迁是拆迁的意思吗
●搬迁纠纷
●搬迁纠纷找什么部门
●搬迁是民事案件吗
●搬迁房是属于自己的吗?
●搬迁是指
●房屋征收公告和拆迁补偿案件,房屋拆迁纠纷拆迁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而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由: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民事案件信访去哪里,法院信访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高院拆迁补偿标准,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房屋拆迁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以案释法|村民资格待遇问题是否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村民资格确认案件的司法解释: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委会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真的如此吗?,村民自治违法去法院起诉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权益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侵占房屋拆迁不履行法院判决,【民事案件】承包土地被侵占,法院判决:恢复原状: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与行政征收案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征收与补偿案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判原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征收补偿和拆迁补偿案件,拆迁补偿纠纷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案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赔偿是行政案件吗,拆迁补偿纠纷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沪高法民[2020]4号文,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房屋拆迁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事案件不受理范围,民事案件不予受理范围: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刑事同一案件可以两个地方起诉吗,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可以同时起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店铺被强拆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强拆商铺是否属于强买强卖: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两类“地补”纠纷应当作为民事案件由法院立案审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二审民事案件改判概率是多少?,民事二审改判的几率有多大: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来源:头条-搬迁是民事案件吗,
上一篇:农村集体土地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农村集体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ICP备津ICP备19010578号-1
咨询电话: 400-159-8098
邮箱:tianjin@bjsheng.cn syls@bjsheng.cn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海大厦2208室-2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