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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拆迁协议写了两个人名字 -法律知识,拆迁协议写了两个人名字 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25-03-31 20:24  发布:2024-09-28 10:1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协议写了两个人名字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原则上只能写签订协议人的名字,如果另一个人与签订协议人属于原拆迁房产的共同拥有人,在办理拆迁房产证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签订协议人为产权人,另一个人为共同拥有人)。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拆迁协议写了两个人名字 -法律知识,拆迁协议写了两个人名字 法律问题

一、拆迁协议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对于共有房产的分配问题,首先要看房产证上是否写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是这样,那么该房产就是两人共有的。在分配时,需要考虑双方之间是否有书面的约定,并最好进行公证。如果存在约定,那么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通常会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

法律分析

这种情况房产怎么分呢?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就是两人共有,分配时要看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时双方之间是否有什么书面的约定(并且好公证一下),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的内容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平均分配了。

拓展延伸

拆迁协议中双方签字确认的人员信息

拆迁协议中双方签字确认的人员信息,是指在拆迁协议中明确记录的涉及拆迁事项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这些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签字确认的人员信息的记录是为了确保拆迁协议的合法性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双方签字确认的人员信息是拆迁协议中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还能作为争议解决的依据。因此,在拆迁协议中,准确记录和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人员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结语

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来判断房产的归属,若有书面约定则按约定分配,没有则平均分配。拆迁协议中的签字确认人员信息记录对保障双方权益至关重要,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拆迁协议写了两个人名字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原则上只能写签订协议人的名字,如果另一个人与签订协议人属于原拆迁房产的共同拥有人,在办理拆迁房产证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签订协议人为产权人,另一个人为共同拥有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协议写了两个人名字

法律分析:

原则上只能写签订协议人的名字,如果另一个人与签订协议人属于原拆迁房产的共同拥有人,在办理拆迁房产证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签订协议人为产权人,另一个人为共同拥有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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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康嘉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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