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媒体报道

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够得到拆迁补偿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5-04-02 05:02  发布:2024-09-28 13:0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时是有补偿的。补偿的依据: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但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在拆迁过程中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使用权人应当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方式:具体的补

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够得到拆迁补偿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按照土地使用的用途来确定。一般包括土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等。有需要,还可以获得安置补助费。

一、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可以贷款

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贷款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可以抵押贷款。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二、集体土地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中国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有:

1、乡(镇)、村企事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第一,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进行过用地补偿和安置);第二,1982年以前通过与被用地单位签订协议使用的集体土地;第三,1962年以前调用集体土地没有退还的;第四,1982年以前农民集体自行使用本集体的土地;第五,过去经有关领导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一定的土地调整或补偿的;第六,沿用已撤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土地。

2、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第一,集体拨用;第二,私有宅基地转来;第三,通过继承、购买房产使用集体土地。

3、农业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第一,与集体签订承包合同;第二,与原承包人(使用人)在集体参与下签订转包合同;第三,承包开发利用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第四,以拍卖、协议、招标等方式有偿取得集体荒地的开发、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

1、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2、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这种使用权形式自确立后一直保持了下来,1982年宪法也明确肯定了农民对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自留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自留山只能用来种植林木,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

3、乡村企业和公用事业用地的使用权。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乡村企业终止时,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三、什么是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2013年,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时是有补偿的。

补偿的依据: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但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在拆迁过程中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使用权人应当获得相应的补偿。

补偿的方式:具体的补偿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方式。此外,拆迁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补偿的协商与分配:在拆迁过程中,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与房屋所有人协商确定补偿款的分配。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总的来说,虽然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时是有补偿的。如果您面临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回答基于一般的法律原则和实践,但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三、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够得到拆迁补偿吗?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以下是使用权房产的特性:1.土地使用年限与产权房相同2.产权单位不能随意收回房产3.拆迁时变成产权房后,房主可获相应补偿款很多人对使用权的含义了解甚少,购房时大都选择产权房,主要是觉得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子终归不是自己的,心理不踏实,而产权房则完全属于自己,并可以代代相传。实际上,产权房也是有使用年限的,并非永久产权。一般住宅国家土地出让使用权年限是70年,无论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都不能超过这一土地使用年限。只不过使用权房为房管所或单位所有,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产权单位对使用权房不能随便收回,即使有必要收回也应对使用权房主进行补偿。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使用权房屋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使用权房房主的亲属,与其居住满2年以上者,可办理继承手续。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四种权能,最重要的是收益权和处置权。拥有一套住房的使用权,既能通过出租享有收益权,也享有有限度的处置权,可以“处分”房屋的上市转让或亲属继承等。综上所诉,动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群众是可以依法得到赔偿的,所以大家在遇到拆迁问题时,应当冷静分析,利用法律的武器争取自己的权益。对赔偿事宜有疑惑或者不满的应当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在法律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怎么办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怎么算

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政策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多少钱

集体土地证拆迁政策

集体土地使用证动迁土地咋补偿

集体土地证的房子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怎么算

集体土地证的房子拆迁怎么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补偿标准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农村股权证和宅基地的关系,农村股权证与宅基地有关系吗?清问一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长春无产权证楼房拆迁补偿,无产权证房屋拆迁如何补偿: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农村股权证和拆迁有关系吗,农村股权证跟拆迁土地有关系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确权证写的我哥拆迁跟我有关系吗,宅基地确权如果拆迁归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是按照户口本还是产权证(拆迁是按照户口本还是产权证算的)

有林权证的土地补偿款归谁,谁有林权证就是谁的地补偿款: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拆了怎么赔,拆迁分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离婚时取得产权证的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要如何分割: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自建房不动产权证共有人 ,农村里的自建房,不动产权证里写的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那这房子是属于权利人一个人的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自建房不动产权证共有人 ,农村里的自建房,不动产权证里写的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那这房子是属于权利人一个人的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不动产登记房屋拆迁如何补偿,不动产权证按份共有拆迁怎样赔偿: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有证房屋有补偿吗,房子有产权证,但是房子已经坍塌动迁给补偿吗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个人可以有两份村集体产权证吗?,一个人可以拥有两份村集体产权证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证村里不发村民该怎么办,土地确权证村里不发村民该应该怎么办: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证村里不发村民该应该怎么办?,土地确权证村里不发村民该怎么办: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证村里不发村民该怎么办,土地确权证村里不发村民该应该怎么办: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确权申请程序:村民如何进行申请?,农村土地确权证办理流程: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宅基地确权证去哪里办理,办理宅基地确权需要什么手续: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房屋所有权证拆迁有补偿吗,集体房产证拆迁可以得到赔偿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宅基地确权证去哪里办理呢,办理宅基地确权需要什么手续: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来源:临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


页面浏览:3133
文章编辑:朱君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上一篇:出让和划拨地哪个拆迁赔偿多,划拨和出让土地拆迁赔偿区别
下一篇: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拆迁补偿标准调整后,我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该怎么办?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