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还能拆迁维权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
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
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当发生上述情况,房屋拆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或者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二、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
1、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
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另外,宅基地或者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但是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是子女签订的协议,在此种情况下,子女必须向征收方出具父母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订的安置协议便是无效。
2、采用不合理的手段签订协议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虽然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协议是不合法,可导致协议无效,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所以在签订协议时保存好证据极为重要。
3、协议内容导致协议无效
拆迁人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严格按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方案、拆迁计划进行拆迁,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批准文件规定的,可以认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管理秩序,该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
4、签订主体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也是决定因素之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实施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具体就是指如果家里有患有老年痴呆的老人和小孩,他们是不能作为签约主体去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
协议双方身份出现法定无效的情形 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辨别自身行为的能力,所以 拆迁 方与其签订的 拆迁协议 ,全部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拆迁协议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 代理 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实践中,和未成年人签订的情况比较罕见,常见的往往是与老年人签订,有的老年人事后被证明已患老年痴呆症。所以此类情形下签订的协议全部无效。而更离谱的则是,拆迁人往往不与 房屋所有权 人签订拆迁协议,即拆迁人常常会与被拆迁人的亲戚、朋友签订拆迁协议,这样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二)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就签订拆迁协议 在拆迁协议签订的过程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即不具有拆迁资格时,签订的协议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实践中拆迁方往往为赶进度,在法定手续不齐全的情形下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这种情形下所实施的拆迁行为应当被确认无效,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协议无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分析:协议无效,则意味着没有签订协议,因此只能按照原来的状态,重新协商补偿或者依法进行评估补偿。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协议被判无效重新签订协议有效吗
●拆迁协议被判无效重新签订协议可以吗
●拆迁协议无效后重新补偿依据
●拆迁协议被判无效重新签订协议怎么办
●拆迁协议无效的判决
●拆迁协议无效成功案例
●拆迁协议无效怎么打官司
●拆迁协议被判无效重新签订协议可以吗
●拆迁协议确认无效的起诉期限
●确认拆迁协议无效判决书
●拆迁协议补偿办法,2022年最新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南阳无证房屋拆迁如何补偿,已经签好的补偿安置协议说撤销就撤销,被征收人的补偿怎么办: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房屋协议性质,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性质: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乐山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1,关于行政协议纠纷的裁判规则(四):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万达集团拆迁补偿标准,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范本: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钢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宅基地拆迁协议和拆迁补偿协议 ,宅基地拆迁协议和拆迁补偿协议: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贷款利息 暂行办法,拆迁补偿协议可以贷款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楼房协议拆迁补偿方案案例,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楼房拆迁补偿协议书怎么写,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有拆迁补偿协议楼房的买卖,房层拆迁购买二手房有补偿吗: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楼房拆迁和补偿协议书,拆迁后拆迁补偿协议书有什么作用: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房屋建筑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屋拆迁协议书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通用范本,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产权人去世了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有家属代签吗?,拆迁协议签字人已过世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楼房拆迁补偿协议样本,楼房拆迁补偿办法: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酒吧拆迁补偿标准,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宅基地拆迁协议户主写几个人,宅基地拆迁协议户主写几个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拆迁协议户主写几个人 ,宅基地拆迁协议户主写几个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拆迁协议户主写几个人,宅基地拆迁协议户主写几个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来源:头条-拆迁协议被判无效重新签订协议,
上一篇:张洁律师——拆迁协议一定要需要抓住这三点!,张洁律师——不签拆迁补偿协议就能阻止强拆吗?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ICP备津ICP备19010578号-1
咨询电话: 400-159-8098
邮箱:tianjin@bjsheng.cn syls@bjsheng.cn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海大厦2208室-2209室
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5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