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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农村户口拆迁的人头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5-04-02 04:55  发布:2024-09-30 15:2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征收人头费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根据当地的征收政策,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均可获得,征收人头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农村户口拆迁的人头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征收人头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征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根据当地的征收政策,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均可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款,则该安置费用应当视为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1.

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拆迁款要根据房子的产权决定,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继续宁平均分配的;但是如果房子是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款也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进行平均分配,归个人所有。

在对房屋予以拆迁的时候,夫妻之间如果对房屋的补偿款的分配发生纠纷的,那么首先可以就主要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事项协商处理,如果是无法协商的,那么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离婚不配合房屋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不配合房屋过户怎么办

1、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2、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一定要协商妥当,注明房产的归属及所有权后还需要加盖民证局的章,这样建委过户时才会成为有利证据。如果离异双方是直接通过法院判决的,在过户时只要携带法院判决书即可过户。

2、夫妻双方在办理有贷款的房产过户时,需要先将原房产贷款还清解抵押后才可办理后续流程,这样就涉及到提前还贷情况,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银行在办理提前还款时需要提前三至五个工作日预约或者写书面申请,客户要提前做好这方面的安排以免延误办理时间。

3、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4、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近年来,离婚率迅速高涨,男女双方打算离婚,需要对财产做出分配,而房产作为夫妻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往往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并且在对夫妻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知道该房产是婚前的房产还是婚后的房产,同时在不同的情况下,对房产的分割是不一样的。

拆迁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拆迁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继承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得到的财产,如果没有说明是由夫妻一方继承的,那么继承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遗产由夫妻一方进行继承,则继承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的房产征收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1、夫妻一方的房产征收款不属于共同财产,房产是个人财产,征收房屋的补偿款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2、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征收人头费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根据当地的征收政策,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均可获得,征收人头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三、农村户口拆迁的人头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农村户口拆迁的人头费算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取得的共同财产。而农村户口拆迁的人头费,通常是指拆迁补偿中的户口搬迁费用,是因为拆迁而产生的一项费用,属于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在拆迁补偿中获得的人头费,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应该归夫妻共同财产所有。

农村强制拆迁的条件如下:

1、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2、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

3、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4、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和逾期不改违章建筑。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事先已经约定了另行处理,或者一方另有特别要求,那么拆迁补偿中的人头费可能会根据双方约定或者要求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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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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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吕海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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