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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王有银主任就"山东女博士被父砍杀案"接受大众网采访

更新时间:2024-12-31 01:02  发布:2018-05-22 14:4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王有银主任就"山东女博士被父砍杀案"接受大众网采访2016年2月27日,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就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的"山东女博士被父砍杀案"接受了大众网采访,针对"旧闻变新闻"以及最近各种虚假新闻网络疯传的问题,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发表

王有银主任就

       2016年2月27日,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就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的"山东女博士被父砍杀案"接受了大众网采访,针对"旧闻变新闻"以及最近各种虚假新闻网络疯传的问题,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发表了看法。

       近日,一则"山东留美女博士回国探亲被父砍死"的消息在网上疯传,文章描述了烟台招远市贾家庄子村的留学美国女博士赵庆香,千里迢迢回国探亲时,因无法满足一次次狮子大开口问自己要钱的父亲,招致其父赵玉令记恨,竟趁女儿赵庆香和女婿熟睡之际将二人砍死在家中。几乎是一天之内,多家知名媒体客户端争先恐后地对此消息进行了推送,但从头到尾几乎未注明案发时间。经查,该案2002年即已发生,随后结案,           这样的"旧闻变新闻"在我国的法律中如何界定呢?对此,王有银主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采访中,针对这一现象的法律规范的问题,王有银主任表示,发布者故意隐瞒案件发生时间以赚取新闻消费者关注度,涉嫌发布虚假新闻,同时可能给当年事件的利害关系人带来再次伤害,如果新闻消费者或当时案件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报道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则可依据法律向发布者和传播者追责。

       谈及如何保障新闻真实性,王有银主任强调:根据我国现有的关于新闻报道的法律规范的规定,新闻工作者从事舆论监督时,一定要把握"慎重选材,报道客观"的原则,应该做到:不猎奇、不炒作。重法、学法、懂法、守法,既是时代的呼唤,又是现实社会给新闻工作者提出的迫切要求。而自媒体时代的网民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断净化网络环境,全民监督,让谣言和虚假新闻无处遁形。

采访链接:

http://www.dzwww.com/xinwen/guoneixinwen/201602/t20160226_13895232.htm

 
页面浏览:3094
文章编辑:李帅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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