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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纠纷可以告法官吗,法院滥用职权审理拆迁合同纠纷可以告法官吗

更新时间:2024-12-22 09:05  发布:2024-09-24 01:0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法院滥用职权审理拆迁合同纠纷可以告法官吗,一、法官徇私舞弊审理拆迁合同纠纷可以告法官吗?可以告法官,可以到监察委控告法官的违法行为,职务犯罪案件是由监察委负责调查的。《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拆迁合同纠纷可以告法官吗,法院滥用职权审理拆迁合同纠纷可以告法官吗

一、法院如何处理拆迁合同上的诉讼?

拆迁合同上法院起诉后,一审判决生效需要15天上诉期,各方生效时间可能不同;二审判决书签收后立即生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应在立案后六个月内作出,可延长;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在立案后四十五日内审结。

法律分析

拆迁合同上法院起诉,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有15天的上诉期,上诉期满后判决生效,日期从签收次日起算,各方的上诉期按各方的签收日期计算,因此各方的生效时间可能会不一样。二审判决书签收后立即生效。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拓展延伸

拆迁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与法院处理方式

拆迁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与法院处理方式多种多样。一种常见的解决途径是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对话、调解等方式寻求共识。另一种方式是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由专业仲裁员进行公正、公正的裁决。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在处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进行合理、公正的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当发生拆迁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仲裁或法院诉讼,以寻求公正的处理。

结语

拆迁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多样,包括协商、仲裁和法院诉讼。法院处理拆迁合同纠纷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进行公正的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解决方式,以寻求公正处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二、法院滥用职权审理拆迁合同纠纷可以告法官吗

一、法官徇私舞弊审理拆迁合同纠纷可以告法官吗?

可以告法官,可以到监察委控告法官的违法行为,职务犯罪案件是由监察委负责调查的。

《监察法》

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法官徇私舞弊审理拆迁合同纠纷可以申请再审吗?

可以,拆迁合同纠纷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拆迁合同纠纷可以告法官吗

拆迁协议纠纷收集材料,起诉。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向人民法院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一、亳州拆迁赔偿纠纷如何解决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遇到房屋拆迁纠纷,都怎么处理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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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萧思乐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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