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更新时间:2024-12-22 16:11  发布:2024-09-24 18:5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怎么分配,受诉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处理涉及产品质量纠纷的案件时,有关当事人负有提供商检部门质检证明书或者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书的责任。在适用举证责任时,只要产品的供方未能提供用户对产品使用、保管不当的证据时,则对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一、产品质量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产品质量是否存在缺陷,是决定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因素。但是,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中,究竟是由原告就产品质量存在缺陷进行举证,还是应当由被告就产品质量不存在缺陷进行举证,有许多争论。有人认为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中,应当由被告就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缺陷进行举证,如果被告不能证明其产品是合格的,就应当认定存在缺陷,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许多人包括有些律师在这一问题上都持同样的观点。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对于产品质量侵权案件由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就其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举证,该解释只是规定,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关于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应当结合《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确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我们通常所讲的“谁主张,谁举证”。这是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规定才体现出了举证责任的真正内涵,从此也可以看出举证责任的分配并不是由诉讼法完成的。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仅仅上是一种证据提出责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真谛在于,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应当由哪一方承担败诉的责任。这种责任的分配实际上在实体法中已经完成,诉讼法只不过对其进行了适当的明确和补充而已。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应当按照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分配,即由主张符合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当事人,就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在侵权案件中,当然应当由原告就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只不过为了公平起见,诉讼法规则对几类特殊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某些个别要件的责任分配进行了倒置。例如:医疗侵权纠纷中的三个构成要件

(一)医疗过错,

(二)损害事实,

(三)因果关系。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应当由原告就这三个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因此类案件的特殊性,民事诉讼法才将其中的两个要件进行倒置分配给了被告,即由被告就不存在医疗过错和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除了《证据规则》第四条规定的几类特殊情况外,均应当由主张符合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当事人对要件构成承担举证责任。我们现在看一下在产品侵权纠纷中《证据规则》第四条第六款是如何规定的“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证据规则》并没有将产品侵权案件的任何一个构成要件分配给被告,即没有规定由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就产品不存在缺陷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而法律规定的三个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实际上《产品质量法》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分配。因此,产品质量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倒置,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倒置。因此,在产品侵权案件中,首先应当由原告就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在原告完成举证的前提下,由被告就法定的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如果原告连基本的举证义务都没有完成,即使被告没有证明法定的免责事由,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综上所述,当事人要打产品质量侵权纠纷官司,就应当准备充足的证据,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存证据,必要时及时申请法院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否则很可能遭受败诉的结果。

二、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受诉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处理涉及产品质量纠纷的案件时,有关当事人负有提供商检部门质检证明书或者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书的责任。在适用举证责任时,只要产品的供方未能提供用户对产品使用、保管不当的证据时,则对产品质量负有完全的责任。受诉法院或仲裁机关也可根据需要,通过有关部门对产品做仲裁质量鉴定。作为产品的用户,对不合格产品,既可向生产者、也可向经销者提出对产品实行三包要求。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者对产品质量负有连带责任。用户的这种权利,不受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合同约定的影响。法律上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切实保护广大用户及消费者的权益。

一、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3、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工商行政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二、产品质量问题经销商与生产商间的责任

产品质量问题经销商与生产商的责任是连带的。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三、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法律分析:关于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由受害人就产品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即对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导致损害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进行证明。受害人如能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以及缺陷产品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产品侵权责任得以确立。生产者或销售者则就法定免责事由举证,如不能证明免责事由存在,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产品质量举证责任规定

产品质量问题举证

商品质量的举证责任

产品质量法举证责任

产品质量侵权举证责任的法律法规

产品质量案件的举证责任

产品质量诉讼举证责任

产品质量问题举证

产品质量举证规则

产品质量的举证责任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房屋征拆程序?房屋征收拆迁中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强制拆迁是否合宪?强制拆迁中如何确定财产损失和举证责任: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诉讼举证责任,强制拆迁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被拆迁人因不服行政裁决起诉拆迁主管部门,谁承担举证责任,拆迁纠纷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全国法院:关于举证责任与证据审核的40则裁判案例,什么是指承担举证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被违法强拆房内物品由谁举证,违法强拆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问题,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诉讼中原告负举证责任的情况,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强拆房屋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该谁法官无权分配,举证责任分配的法律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企业强拆怎么举报最有效?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提起行政诉讼?拆迁补偿不合理谁承担举证责任: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欠款纠纷起诉举证责任,欠款诉讼举证责任怎么划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征收拆迁中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拆迁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强拆主体不明,如何分配举证责任?,房屋强拆主体不明,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强拆主体不明,如何分配举证责任,房屋强拆主体不明,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违法强拆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谁要对违法强拆进行举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违建纠纷向法院起诉怎么确定举证责任??对于农村违建必须拆除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拆迁纠纷的法律处理步骤是什么意思?征地拆迁纠纷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来源:头条-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页面浏览:1562
文章编辑:阮松
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上一篇:离婚官司如果男方不到场怎么办,离婚官司男方不到场怎么办
下一篇:宅基地和农田赔偿标准,农村宅基地和基本农田的赔偿标准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