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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吗,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不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吗

更新时间:2024-12-23 10:21  发布:2024-09-26 07:5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不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吗,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

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吗,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不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吗

一、没有书面买卖合同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

一、有书面买卖合同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出卖方仅仅凭借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交货凭证,不能独立证明买卖合同的真实成立,还需要结合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它的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成立是否成立进行最终判断。因为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凭据只能证明合同的另一方确实收到了货物这个事实,但也不排除有可能是基于其它原因收货,比如另一方有可能是根据第三方的指示而收货的,这种情况同样会签收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交货凭证。但是出卖人一方提出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交货凭证可以看作他们确实已经履行了举证责任,因此轻易肯定或否定买卖合同的成立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不公平的,需要法院根据双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并结合其它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的成立作出最终认定。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首先,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民法典。

(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四)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五)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成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不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吗

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

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三、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吗

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能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一、有效的安置房转让合同

1.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

二、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可以交易吗

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不可以交易。所谓“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是指暂时没有办理房产证或者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房产交易最关键的环节不是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而是产权登记或过户,因此,房产交易的含义真正含义是房产证的过户和变更,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自然无法完成过户或变更,就不存在交易之说,自然也就无法交易。当然,上述所说的仅指不动产权属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虽然由于没有房产证而无法过户,但不影响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此时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房产无法过户,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是:考虑房产无法过户的原因和过错在买方还是卖方,过错在哪方就由哪方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或者双方都没有过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将已支付的款项退还支付方即可。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三、没有合同怎么打官司

如果双方的合同为非要式合同,即双方以口头形式约定的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遗失的,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对账单、来往函件等材料主张合同关系的存在,法院通常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习惯、是否实际履行等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如双方为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因此,对于没有合同,一样不影响起诉,只是需要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关系及交易的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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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郝松诺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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