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工程范围增加应如何索赔,工程范围增加应该如何索赔

更新时间:2025-04-04 03:39  发布:2024-09-28 19:0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工程范围增加应该如何索赔,工程范围增加的,监理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监理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

工程范围增加应如何索赔,工程范围增加应该如何索赔

一、工程范围增加应该如何索赔,工程中哪些情况可以提出索赔

工程范围增加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消费者的索赔权具体有哪些内容,消费者索赔范围有哪些

消费者索赔权,是指消费者保护法确立的消费者基本权利之一。又称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超时服务索赔权。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此超时服务所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如班机晚点、班车晚点、预约服务延误等等。

2.延误使用索赔权。消费者只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购买了不合格的商品从而耽误使用的,就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3.精神损失索赔权。因为按照现有的惯例和法规,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后,能够得到的赔偿仅仅是按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相关内容计算的经济损失。而实际生活中,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犯后,除了经济损失外,还有消费者为投诉、打官司耗费的精力,甚至在交涉过程中还可能遭受到人格尊严的伤害,即精神损失。所以,消费者应有精神损失索赔权。

4.赠品质次索赔权。现在销售者推出的“买一赠一”等活动中所赠送的“免费”商品,其实并不是纯粹的赠与,而是“有偿赠与”,所以,“免费”并不能“免责”,销售者有义务保证赠品的质量和服务的质量。如果消费者因使用免费产品或接受免费服务遭受权益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三包产品”超期索赔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据此,消费者购买的消费品一旦因其自身缺陷原因而造成损害的,只要购买后未超过产品说明中所标明的安全使用期的,仍然可以向销售者索赔。

6.商品退货索赔权。消费者享有双倍赔偿权,消费者对于销售者有故意欺诈行为的,不但可以退货还可以双倍索赔。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校园暴力应该怎么索赔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师弟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是师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5.侵犯专利权案件的管辖。(1)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之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6.侵犯商标权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阻止施暴过程中自己物品被对方损坏应该如何索赔

阻止施暴过程中自己物品被对方损坏的双方首先可以协商,若是可以达成合意的,签订协议。若是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哪些消费问题可以投诉索赔

一些消费者在给权过程中,往往只对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投诉,而放弃了许多受到侵害而应当提出索赔的权利,比如以下几个:一、延时服务可以索赔一般消费者都知道,接受了一个部门或其他类似的服务,延时不付费时会被强行收取滞纳金。但如果先期付了费,却没有按时得到应得的服务,可以得到损失赔偿。对延时服务的索赔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后索赔;一是事中索赔。前者较易,但由于服务已过,可能造成消费者收集证据的困难;后者较难,但通常会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二、耽误使用可以索赔买了不合格的产品,给消费者造成延误使用的损失,也常常被消费者所忽视。我国一些省市对消费者的这一权益给予了明确的认可,从而使消费者可以据此进行索赔。三、免费赠品也可索赔买一赠一之类的行为不是民法上纯粹的无偿赠予,而是一种有偿的要约行为。消费者按要求购物,实际上就与商家达成了“买一赠一”的合同,这一合同成立后,商家便有义务提供赠品。这些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合格的产品,而不能欺骗消费者。四、精神损失可索赔按照现有的惯例和法规,消费者在遭受侵权后,能得到的赔偿仅仅是依照商品与服务价格以及相关内容计算的经济损失。事实上,在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整个过程中,实际损失与经济损失并不是等值的,前者还包含着消费者为投诉所耗费的精力,甚至在交涉中还可能遭受到人格尊严的伤害,即精神损失。每当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广大消费者首先想到的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是并非所有的投诉消协都予以受理,因为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各级消协不受理如下投诉:1、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2、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而产生的纠纷;4、商品标明是处理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因受伤向侵权人索赔,如何确定误工费

因受伤向侵权人索赔,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该内容由 薛雯雯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工程范围增加应该如何索赔

工程范围增加的,监理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监理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工程范围增加应如何索赔

工程范围增加的,监理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监理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范围增加监理如何索赔

(1)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接到施工单位的索赔意向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检查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时,随时就记录内容提出他的不同意之处或他希望应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在接到正式索赔报告后,认真研究施工单位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定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温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施工单位的索赔证据,并查阅他的同期记录。通过对事件的分析,监理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尤其是对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都负有一定责任的事件影响,更应划出各方应承担合同责任的比例。最后再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中合理部分,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展延天数。(2)索赔成立条件:依据合同条件内涉及到索赔原因的各条款内容,可以归纳出监理工程师判定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为:①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屈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

工程范围增加应该如何索赔

工程范围增加的,监理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监理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延期施工方应如何索赔

工程延期付款索赔,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或不愿意协商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工程索赔应准备哪些资料

工程索赔应准备以下这些资料:1、索赔信索赔信内容包括:(1)说明索赔事件;(2)列举索赔理由;(3)提出索赔金额与理由;(4)索赔附件说明。2、索赔报告索赔报告是索赔材料的正文,一般包括三个主要部分。(1)报告的标题报告的标题应言简意明地概括出索赔的核心内容。(2)事实与理由该部分陈述客观事实,合理引用合同规定,建立事实与索赔损失间的因果关系,说明索赔的合理合法性。(3)损失与要求索赔金额与工期在此只需列举各项明细数字及汇总即可。3、附件内容(1)索赔报告中所列举事实、理由、影响等证明文件和证据;(2)详细计算书,为简明起见,也可以用大量图表、事件的发生。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范围应如何划分

建设工程施工一般是提倡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对于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可以一并发包,也可以将一个或者多个发包给一个总承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工程项目增加的处理办法

什么是工程范围变更索赔

工程增加工程应该怎么办手续

工程项目增加

增加工程不能超过总价的多少

增加工程不能超过10%

工程范围变更

什么是工程范围变更索赔

工程增加项的说明

工程增加工程量不能超过造价多少

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临颍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河南漯河临颍县拆迁范围: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苏州拆迁房算不算限购范围(苏州拆迁房政策)

东台拆迁2021补偿办法,南京鼓楼区2021年征收范围: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1,合肥庐阳区2021年拆迁范围 法律问题: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枣庄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办法,拆迁补偿标准枣庄具体范围: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湖南株洲县城拆迁标准补偿,房产税的减免范围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宅基地征收补偿范围,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苏州拆迁范围图(苏州拆迁范围图表)

苏州拆迁范围地图(苏州拆迁范围地图图片)

苏州拆迁范围有哪些(苏州拆迁范围有哪些小区)

2020年枣庄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枣庄具体范围: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范围,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杭州余杭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杭州市余杭区拆迁补偿标准范围: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苏州拆迁范围(苏州拆迁范围地图)

烟台市厂房拆迁补偿办法,烟台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范围都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高校房屋拆迁补偿规定,高校教师集资房产权归属及可转让范围: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西固区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西固区2021年棚户区改造范围 法律问题: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109国道征收拆迁补偿标准,高速公路红线外多少米是拆迁范围: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中北拆迁补偿办法,阜阳颍泉区拆迁范围: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最新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范围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来源:临律-工程范围增加应该如何索赔,


页面浏览:2124
文章编辑:唐梦晴
内容审核:苗佳律师

上一篇:拆迁纠纷属于行政执法案件吗?,法院判决:政府拆迁行为不属治安行政案件,不属公安机关受案范围
下一篇:征地安置补偿费的标准,征地补偿安置费计算方法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