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的话,你只能是到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如果你和拆迁人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觉得不公平,你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提拆迁合同纠纷。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的话,你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但我建议你先提行政复议,如果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改变了原裁决的话,你可以到上一级的法院对复议结果提起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9、申诉。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现在国家即将设立专门的城镇房屋拆迁投诉中心,再未设立之前,如果您对拆迁补偿的结果不认可,那么您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那么您可以申请当地的估价师协会进行评估复核。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纠纷的解决方式: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按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相关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拆迁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怎样起诉拆迁补偿不合理的问题
●怎样起诉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案件
●如何起诉拆迁办
●怎么起诉拆迁方
●如何起诉拆迁办履行拆迁协议
●起诉拆迁补偿款
●起诉拆迁款需要几个步骤
●怎样起诉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案件
●房屋拆迁起诉
●拆迁起诉政府有效果吗
●什么叫征收拆迁补偿评估不合理(什么叫征收拆迁补偿评估不合理的)
●拆迁合同已签补补偿不合理(拆迁合同已签补补偿不合理怎么处理)
●乡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农村拆迁补偿不合理应该去哪里投诉)
●大棚拆迁补偿不合理向谁反映(大棚拆迁补偿不合理向谁反映问题)
来源:头条-怎样起诉拆迁补偿不合理,怎样起诉拆迁补偿不合理的问题
上一篇:什么叫私搭乱建强拆,私搭乱建可以强拆吗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ICP备津ICP备19010578号-1
咨询电话: 400-159-8098
邮箱:tianjin@bjsheng.cn syls@bjsheng.cn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海大厦2208室-2209室
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5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