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 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 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5. 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备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二十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扶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 处理交通事故 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害,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依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明确指出,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中,如果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损失数额应由交通营运部门或由物价鉴定部门出具证明。非营运车辆在车辆修复期间,因不能使用该车而造成损失的,也应该主张其权利,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38775元到46750元。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征地拆迁主体职责。对于新开工项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批复概算中的征地拆迁费用,负责完成全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他在建项目以总包干形式负责完成全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法律分析: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一般来说,如果仅仅涉及赔偿,赔偿损失一般是以直接损失为限的。但如果涉及赔偿以外的责任,那么就要知道具体损害发生的事由来适用相应的行政处罚条款等。 根据公路法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t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备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二十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扶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t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t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t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t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害,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依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明确指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损失数额应由交通营运部门或由物价鉴定部门出具证明。非营运车辆在车辆修复期间,因不能使用该车而造成损失的,也应该主张其权利,要求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如果仅仅涉及赔偿,赔偿损失一般是以直接损失为限的。但如果涉及赔偿以外的责任,那么就要知道具体损害发生的事由来适用相应的行政处罚条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浙江公路赔补偿标准
●浙江省公路赔偿收费标准
●浙江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有关标准
●浙江省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
●浙江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浙江省造高速公路拆房补偿
●浙江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浙江公路规划
●浙江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
●浙江省公路路产赔补偿
●浙江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浙江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浙江高速征地多少钱一亩
●浙江省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
●浙江省高速公路路产赔付
●浙江省造高速公路拆房补偿
●浙江2021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
●浙江省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浙江高速拆迁补偿标准
●浙江省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
●浙江省拆迁补偿办法,浙江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浙江省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浙江省拆迁补偿标准2022: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浙江省拆迁咨询电话是多少,浙江省拆迁咨询电话: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金华2020年拆迁补偿办法,浙江省金华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浙江省拆迁办投诉电话是多少(浙江省拆迁办投诉电话是多少号码)
●湖州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浙江省湖州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浙江省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浙江省公路赔偿收费标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黄璇怡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上一篇: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广东广州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ICP备津ICP备19010578号-1
咨询电话: 400-159-8098
邮箱:tianjin@bjsheng.cn syls@bjsheng.cn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海大厦2208室-2209室
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5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