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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举报信,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找信访局行吗

更新时间:2025-04-15 22:59  发布:2024-10-21 04:3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举报信,拆迁补偿不公的信访材料,法律分析:上访人:XXX,住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被上访人:XX房屋征收局,地址:XXXXXX。负责人:XXX,该征收局的负责人,联系电话:XXXXXXXXXXX。请求事项:请

拆迁举报信,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找信访局行吗

一、拆迁举报信,拆迁补偿不公的信访材料

法律分析:上访人:XXX,住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上访人:XX房屋征收局,地址:XXXXXX。

负责人:XXX,该征收局的负责人,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被某房屋征收局补偿上访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XXXXX元(详见于损失清单)。 事实与理由: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时,给承租人的各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2、被上访人某房屋征收局征收位于XXXXXXX给上访人造成了各项经济损失。

上访人:

XXXX年XX月XX日

二、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找信访局行吗

法律主观:一、相关 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 征收补偿 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具体实践应用 (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订立 拆迁协议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意见不统一的,拆迁人可以拒签。 (二)不同情况下补偿标准不同 补偿标准根据要根据具体拆迁项目实施意见和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定,同时也要结合房子、土地的不同情况。房屋拆迁补偿可分为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商业性质用房补偿要高于 宅基地 用房,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评估商业性质用房时一定不要忘记要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此,补偿标准是否过低,被拆迁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看。 (三)申请信息公开 当补偿过低,我们首先应当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政府设定的各项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如发现拆迁方没有按照补偿约定履行义务,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补偿过低拒签协议,遭遇强拆怎么办 未经相关部门裁决擅自强拆的行为是违法的,我们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对自己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追究拆迁方得行政违法责任和 侵权 人的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其他 除 拆迁补偿 标准过低之外,拆迁方也可能存在程序违法等其他违法现象。各种拆迁伎俩花样百出,我们要练就一双大师兄的火眼金睛,迅速识破并及时维权,才能占取先机,大幅提高胜诉的可能。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拆迁未补偿如何去信访

大部分律师都不建议当事人去信访,并不是说信访没有任何作用,只是说选对方法,把握尺度十分重要,否则,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信访中去,最终错过最佳维权时机,就得不偿失了。因此,建议您面对违法征收行为时,及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即使您选择了信访途径,也一定要依法依规信访,不要越权上访,更不要闹访、缠访,一定要理性维权,如果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如何判决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能否强制拆迁

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一般不能强制拆迁。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但在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拆迁协议的可以提出强拆申请,由法院批示强制执行。

拆迁如何补偿

拆迁房屋补偿以下费用:(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问:房屋拆迁的流程有哪些?答:房屋拆迁的流程有以下这些: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发布《拆迁通告》;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6、入户调查;7、评估结果公示;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

拆迁房如何补偿

拆迁房子的补偿方式包括: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3、结合型补偿结合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问:拆迁房子补偿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哪些?答:拆迁房子补偿协议书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谁

买房后遇到拆迁,不论是否过户拆迁补偿款应归买方所有。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产过户未经登记,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证明自己是合法的产权人,补偿款会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那个人,就是卖房子的人,买房子是另外的关系,拆迁补偿只能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极有可能会无法拿到拆迁补偿,因为从法律角度说,房产证上的名字的人,才是房产所有者,拆迁补偿也归房产证所有人拥有。所以应当及时过户。

四、拆迁安置纠纷可以信访吗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其他方式不能解决征地补偿不合理的问题,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请愿的方式解决纠纷,请愿时应提交相关材料。申诉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将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申诉,提交有关机关。土地补偿不公的,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地方政府和法院解决不了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部门申诉。但是,信访渠道和信访人数不得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五、补偿不合理怎么信访

法律分析:补偿不合理的需要信访的可以写上访信。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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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举报信,拆迁问题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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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喻婷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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