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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代理服务和拆迁有关系吗,房屋已经被拆除还可以确权吗

更新时间:2025-04-04 06:17  发布:2024-10-22 06:3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房屋产权登记代理服务和拆迁有关系吗,房屋已经被政府无偿拆除还可以确权吗,房屋已经被政府无偿拆除后,一般不能进行确权。房产灭失后,由于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已经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失去了依存的基础,因此不能确认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房屋产权登记代理服务和拆迁有关系吗,房屋已经被拆除还可以确权吗

一、房屋产权登记代理服务和拆迁有关系吗,房屋已经被政府无偿拆除还可以确权吗

房屋已经被政府无偿拆除后,一般不能进行确权。


房产灭失后,由于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已经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失去了依存的基础,因此不能确认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意味着,一旦房屋被拆除,其物权即被消灭。


然而,如果是农村房屋倒塌后,利害关系人仍可以通过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尝试申请房屋确权。但这并不适用于已被政府拆除的房屋,因为政府行为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强制性。


总的来说,如果房屋已经被政府无偿拆除,那么确权的可能性很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二、房屋已经被拆除还可以确权吗

法律主观: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认产权。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人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房屋置换是将自有住房经过转换更换为另一套自己需要的房子。那么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要了解一下房屋置换的具体流程。,房屋置换的流程:,(一)置换登记: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二)价格评估:初评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认真计算,进行复评,从而提出房屋的评估价格。,(三)置换委托:确定置换意向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也就是房屋中介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书。需要注意的是,一家真正的置换公司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进行置换交易:大量的买卖双方信息;利用网络化计算机技术处理信息;完善、正规的交易操作流程。,(四)签订合同:房屋委托后,由置换公司专门人员推荐房源或者寻找下家并陪同实地看房,直到居民满意后,正式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五)办理手续:在房屋置换委托人签订合同或者委托确认书后,根据合同约定,房屋置换委托人需要支付有关房款定金和代理费等,并可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房屋交割的全过程。,(六)交割物业:交割验收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委托置换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室内物件搬空,水、电、煤、通讯费用等全部结清。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三、不能确权的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不能确权的房屋被依法征收时可以补偿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四、没有确权的房子会被拆吗

没有确权的房子会被拆。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唯一的物权,也就是保障以后如果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有相关证据,未来如果想把自己的农村房屋租出去也是可以收益的,房屋确权证属于一种凭证。房屋确权面积需要开发商在房屋竣工签订购房合同后提交登记注册,一般是3个月左右,合同内的房屋建筑面积就是房产证确权面积,也是购买的房屋面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集体土地住宅确权三要素是什么1、申请房屋确权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2、申请房屋确权人有正规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黑户不行;3、房屋有用地有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

五、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这种房子拆了,是很难得到补偿的。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有权人,需与拆迁方进行协商,从而争取自己应有的利益,若是有合同的,可以直接根据合同进行补偿。要是协商不了的话,是可以通过诉讼,来保障个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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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产权登记代理服务和拆迁有关系吗,城市拆迁房屋权属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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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柳俊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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