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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有要求吗,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4-12-23 07:07  发布:2024-10-31 17:1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有要求吗,土地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一个方式。那么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有要求吗?签订50年期限是否合法?一、土地租赁合同期限1、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期限国有土地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

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有要求吗,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法律规定

土地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一个方式。那么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有要求吗?签订50年期限是否合法?

一、土地租赁合同期限

1、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期限

国有土地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2、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期限

原则上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不能大于土地承包期。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因此,一般来讲,土地租赁合同都不能超过20年,50年的租赁合同显然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二、土地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前必须注意出租人是否拥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转租,务必认真审核土地使用权证照,仔细查看可租期限,认真审查出租人信息,重点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抵押。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出租人承担的各项义务,主要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础条件等。

2、出租人擅自终止合同应当赔偿承租方相关损失,包括:承租人已经投入开发的资金损失,在承租土地上建设厂房等物件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工人工资损失,产品废弃损失等,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金。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应遵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用途内容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依法经过审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出让金,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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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有要求吗,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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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彭军春
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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