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苏州车库拆迁补偿标准,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4-12-22 23:30  发布:2024-11-01 15:0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苏州车库拆迁补偿标准,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最新政策,关于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的最新政策,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与补偿两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两方面政策的详细解读: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国有土地上

苏州车库拆迁补偿标准,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最新政策

一、苏州车库拆迁补偿标准,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最新政策

关于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的最新政策,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与补偿两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两方面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要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应给予被征收人以下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与补偿政策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与补偿政策则相对复杂,各地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两部分。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在具体的补偿标准上,草房的补偿标准为1900元/平米;砖瓦房的补偿标准为2400元/平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的补偿标准为2800元/平米;楼房(二层以上)的补偿标准为3300元/平米。此外,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原则,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对于拆迁安置房,其买卖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性政策的约束。一般来说,安置房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后(通常为5年),可以上市交易。但具体的交易规则和限制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

以上是对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最新政策的简要解读。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最新政策

动迁房买卖由于动迁房(所谓动迁房又称动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特定的动拆迁安置人,除受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性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一、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有宅基地的房子拆迁政策: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安置房买卖新政策

1、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规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行为,依据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1号)、《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苏房改〔2008〕20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市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所称保障性住房,指中心城区(平江、沧浪、金阊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按政府优惠政策在市区范围内购买的住房。保障性住房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性住房、政府补贴购房等标记。

3、本细则所称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包括住房买卖、继承、赠与、抵押、抵债、变更性质等处分住房产权行为。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区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市区各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负责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相关工作。

5、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对所购住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政府有按原价格回购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6、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7、买保障型住房未满5年,购房人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回购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8、购买保障型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上市交易进行产权转让。出让方应将超出原购买价格的差价收益的50%上交政府。交纳差价收益后,受让的住房为一般存量住房。差价收益为本次住房转让的交易价格减去原购买住房时的价格。住房转让交易价格应当包含阁楼、自行车库的交易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安置房买卖新政策》规定:

定向拆迁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划拨、规定费用减免等有关的政策,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具体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对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迁户的,也包括有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四、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法律分析:1、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2、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3、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4、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5、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6、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五、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法律分析:1、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2、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3、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4、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5、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6、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2020年苏州车库整改最新消息

苏州市区车库价格

苏州车库出售

苏州车库多少钱一平方

苏州车库产权

苏州车库又可以住人了2020

苏州车库整治什么时间结束

苏州市车库管理规定

2021苏州车库又不让住了

苏州汽车库价格是多少

房产证上的面积包括阳台面积吗

房产证上的面积包括阳台面积吗

房产证的使用面积包括阳台吗

房本面积包括阳台吗

房产证上的面积包括屋檐吗

房产证上的面积是套内面积吗

房产证上面积是使用面积吗

房产证上的面积是室内面积吗

房产证面积是否包含阳台

房产证面积包括阳台面积吗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苏州拆迁补助怎么领取不了钱(苏州拆迁补助怎么领取不了钱呀)

苏州拆迁补助怎么领取的呀(苏州拆迁补助怎么领取的呀)

苏州拆迁补助怎么领取的啊(苏州拆迁补助怎么领取的啊现在)

高新区拆迁补偿新标准2021,苏州征地补偿标准2024的相关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苏州拆迁补助怎么申请流程图表(苏州拆迁补助怎么申请流程图表下载)

苏州拆迁分房标准规定最新版本(苏州房屋拆迁)

苏州拆迁的地方有哪些村子组成(苏州拆迁地区)

苏州拆迁的地方有哪些村庄呢(苏州拆迁的地方有哪些村庄呢视频)

苏州拆迁的地方有哪些建筑物呢(苏州拆迁的地方有哪些建筑物呢视频)

苏州拆迁办主任工资待遇如何样(苏州拆迁办主任工资待遇如何样呀)

苏州拆迁投诉电话多少(苏州拆迁投诉电话多少号码)

苏州拆迁投诉举报电话(苏州拆迁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苏州拆迁律师援助中心电话号码(苏州拆迁律师援助中心电话号码查询)

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热线是多少(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热线是多少电话)

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热线电话号码(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查询)

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热线电话(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热线电话是多少)

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电话查询(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电话查询地址)

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电话是多少(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电话是多少号码)

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电话号码(苏州拆迁律师援助电话号码查询)

苏州拆迁律师团队有哪些人物呢(苏州拆迁律师团队有哪些人物呢知乎)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苏州车库拆迁补偿标准,苏州市区车库价格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褚子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页面浏览:559
文章编辑:褚子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