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工程开工和征地拆迁,高速公路开工前多久征地

更新时间:2025-04-03 23:01  发布:2024-11-05 07:3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工程开工和征地拆迁,高速公路建设是先举行开工仪式还是先征地拆迁,项目要开工,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两者都要求征地拆迁工作符合进度预期,所以高速公路的建设也需要先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至于开工仪式,举行开工仪式并不一定代表该项目符合开工条

工程开工和征地拆迁,高速公路开工前多久征地

一、工程开工和征地拆迁,高速公路建设是先举行开工仪式还是先征地拆迁

项目要开工,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两者都要求征地拆迁工作符合进度预期,所以高速公路的建设也需要先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至于开工仪式,举行开工仪式并不一定代表该项目符合开工条件或可以立即开工,多为项目宣传所需。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二、高速公路开工前多久征地

什么时候公告,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关部门最好提前通知,为拆迁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征地拆迁有关标准的规定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

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误差不超过3%。

3、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

4、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办发〔2005〕47号、湘政办函〔2008〕159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基本农田面积按耕地面积的89、47%确定。其他地类按湘政办发〔2005〕47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

5、房屋拆迁补偿及地上附属设施、零星果木的补偿按娄政发〔2008〕3号文件执行。凡地上附属设施由业主恢复功能的不予补偿。

6、退耕还林土地的补偿费:先按旱土年产值的16倍计算。如省人民政府有新的补偿政策,按新标准执行。

7、房屋拆迁安置标准:房屋拆迁安置的新宅基地按照娄政发〔2008〕3号文件的规定,异地新建的,按占多少还多少,每户建筑占地面积最多不超过180平方米的标准确定。其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及基础工程费,按娄政发〔2008〕3号文件标准执行,由业主与各县(市、区)包干,市指挥部协调。宅基地报批及办证费按1500元/户的标准,由基层国土所统一办理。

8、还塘(不含人工修建水库和大型水库)包干费标准:对征收的水塘,按照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由被征地村组自行造塘。另增加3元/平方米为个案处理费,由各县(市、区)包干使用。

9、移葬坟的补偿标准:按照各市级文件标准补偿。

三、高速公路开工是先征地还是先建

项目要开工,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两者都要求征地拆迁工作符合进度预期,所以高速公路的建设也需要先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至于开工仪式,举行开工仪式并不一定代表该项目符合开工条件或可以立即开工,多为项目宣传所需。

买房是先签合同还是先离婚

房屋买卖一般是需要先签合同。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换房时是先卖房还是先买房

换房时是先卖房还是先买房要根据具体情况。对于有房子但是没有贷款,而且手里还有闲置资金的换房者来说,卖房子完全可以延后再议,这样还能缩短换房的时间差。

买房子是先交房款还是先签合同

正常手续都是签订购合同后才交付房款。那么其合同是保障你购房的合法依据。只有开发商办理了商品预售证或者是现售证后,所签订购房合同才是合法的。

高速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多少?

高速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对耕地而言,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高速征地怎么分配补偿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经营损失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四、修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要提前多久

一、征地拆迁手续需要多久呢

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征地拆迁手续是什么

征地需要按程序审批,不需要经村民会议。但征地拆迁后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以上提到的法定程序指: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征地补偿分配政策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五、提前多久征地才能开工建设高速公路

公告拆迁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建议有关部门提前通知,做好准备。征地拆迁标准包括位置、面积、地类、补偿等,房屋拆迁按规定安置,退耕还林按年产值计算补偿费,水塘征收按平方米补偿。移葬坟按各市级标准补偿。

法律分析

什么时候公告,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关部门最好提前通知,为拆迁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征地拆迁有关标准的规定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

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误差不超过3%。

3、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

4、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办发〔2005〕47号、湘政办函〔2008〕159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基本农田面积按耕地面积的89、47%确定。其他地类按湘政办发〔2005〕47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

5、房屋拆迁补偿及地上附属设施、零星果木的补偿按娄政发〔2008〕3号文件执行。凡地上附属设施由业主恢复功能的不予补偿。

6、退耕还林土地的补偿费:先按旱土年产值的16倍计算。如省人民政府有新的补偿政策,按新标准执行。

7、房屋拆迁安置标准:房屋拆迁安置的新宅基地按照娄政发〔2008〕3号文件的规定,异地新建的,按占多少还多少,每户建筑占地面积最多不超过180平方米的标准确定。其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及基础工程费,按娄政发〔2008〕3号文件标准执行,由业主与各县(市、区)包干,市指挥部协调。宅基地报批及办证费按1500元/户的标准,由基层国土所统一办理。

8、还塘(不含人工修建水库和大型水库)包干费标准:对征收的水塘,按照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由被征地村组自行造塘。另增加3元/平方米为个案处理费,由各县(市、区)包干使用。

9、移葬坟的补偿标准:按照各市级文件标准补偿。

结语

公告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相关部门最好提前通知,以便为拆迁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征地拆迁的相关标准包括:土地位置和范围以施工图和现场放线确定,面积以实地丈量和登记为准,地类以土地现状和政策为依据。补偿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包括耕地补偿、房屋拆迁补偿、退耕还林土地的补偿费等。房屋拆迁安置按照规定进行,宅基地报批及办证费由国土所办理。水塘征收按照标准给予补偿,移葬坟的补偿标准按照各市级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开工前的征地和拆迁有哪个单位负责协调?

征地拆迁是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哪个阶段

拆迁项目启动

启动征地拆迁

拆迁工程项目

项目征地拆迁流程

工程用地征收

完成征地拆迁

工程建设征地流程

项目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程序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程序

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

征地拆迁程序及流程图

征地拆迁工作要求

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实施细则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图

征地拆迁的流程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工程开工和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是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哪个阶段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韩志海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页面浏览:5556
文章编辑:韩志海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上一篇:废地房拆迁补偿标准,动迁废品收购站的拆迁补偿标准
下一篇:上海徐汇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最新上海市静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