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政诉讼程序过程中,不可以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
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
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
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个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拆迁行政诉讼中可以强拆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北京圣运律师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拆迁官司胜诉补偿,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行政诉讼,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行政起诉,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协议起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是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被告撤销拆迁补偿协议,撤销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诉讼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共同诉讼,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有哪些: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 行政诉讼,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行政诉讼中可以强拆吗法院
●行政拆迁属于行政诉讼吗
●拆迁办可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人
●拆迁办可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人
●拆迁办可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拆迁办能否作为诉讼主体
●拆迁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拆迁办有行政主体资格吗
●拆迁办有权强拆吗
●拆迁行政官司
●拆迁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拆迁属于行政诉讼吗
●拆迁行政诉讼中可以强拆吗
●拆迁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行政诉讼中可以强拆吗为什么
●拆迁办行政诉讼
●强制拆迁行政诉讼
●拆迁诉讼期间能否强拆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
●行政拆迁诉讼时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行政诉讼中可以强拆吗?,拆迁行政诉讼中可以强拆吗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上一篇: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什么是强制拆迁呢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圣运律师团队
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ICP备津ICP备19010578号-1
咨询电话: 400-159-8098
邮箱:tianjin@bjsheng.cn syls@bjsheng.cn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海大厦2208室-2209室
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5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