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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农民拆迁补偿标准,「政策速递」山东济南这里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出

更新时间:2024-12-23 00:15  发布:2024-11-09 12:5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山东济南市农民拆迁补偿标准,「政策速递」山东济南这里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出,日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吴家堡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东赵家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山东济南市农民拆迁补偿标准,「政策速递」山东济南这里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出

一、山东济南市农民拆迁补偿标准,「政策速递」山东济南这里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出

日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吴家堡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东赵家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细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安置二区以东A-1地块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吴家堡街道东赵家庄村土地,位于济齐路以南、京沪高铁以西,总面积0.713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果园0.7135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征地区片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1个区片地价,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307.5 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东赵家庄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万元/亩标准由市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21.4050万元。由吴家堡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东赵家庄村委会组织召开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槐荫区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办事处、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槐荫区经十西路29851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怎样的呢?


1、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2、组织听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安置补偿方案。


3、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一般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


4、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二、济南市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济南市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38号,以下简称《办法》),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我市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实施《办法》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对象应为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拟补偿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涉及对相关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除履行上述规定程序外,须报区政府备案。

二、征收集体土地同时涉及征收农民住房的,要妥善解决好被征收房屋农民居住问题,保障其居住条件。安置住房用地由市政府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后,划拨供应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区政府和特定区域建设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三、对被征收土地农民进行房屋安置后,村庄外缘闭合圈内的原宅基地、空闲地、零星种植养殖用地等全部土地,均由市政府依法征收并处置,其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转为政府对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安置费用。村庄外缘闭合圈以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为依据。

四、安置住房户型原则上分为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80平方米、120平方米、160平方米4种,各区政府可根据被安置农民意愿适当调整。户型选择要在住房设计建设前进行,由被安置人按《办法》规定的住房安置标准自行选择,选择后不得变更。安置住房的地下室部分由被安置人按建设成本价购买。

被安置户人口仅为1人的(含由子女轮流赡养、有住房或无住房的单身老人),只能选择60平方米户型。超出安置标准的部分,可由被安置人按建设成本价格购买,安置住房产权归被安置人。被安置人为鳏寡孤独且无经济能力购买的,由被安置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安置。

五、被安置人是现役士兵的,安置住房面积加算给其直系亲属,本人退伍返乡后不再另行安置住房;无直系亲属的,暂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本人退伍返乡后,由代管人将安置房交付被安置人。

被安置人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经本人同意,安置住房可以由其直系亲属代管;本人不同意或无直系亲属的,暂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待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由代管人将安置房交付被安置人。

六、下列人员按《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房屋安置。

(一)原户口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已毕业大中专院校学生(含研究生),未就业且长期生活居住在本村的。

(二)因工作等原因现已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或父母(本人未婚)为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人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在被征收房屋长期居住,并由县级以上房管(改)部门和所在单位均出具无住房证明的。

(三)原户口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在该村有合法住房并长期生活居住,且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待业、失业的人员,由其原工作单位及房管部门出具无住房证明的。

七、对有合法收养手续且在被征收土地村有户口的被收养人,按《办法》规定给予补偿安置;对没有合法收养手续而在本村有户口的被收养人,按《办法》规定给予房屋安置。

八、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领取结婚登记证但户口尚未迁入本村的人员,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凭户口迁入手续,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安置;未领取结婚登记证而以结婚为由将户口迁入被征收土地范围的,不予补偿安置;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后,离婚回原籍投靠父母的,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不予补偿安置。

九、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有房屋且具备合法手续的,按《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现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原本村村民,没有就业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承包地和合法房屋手续的,可按《办法》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十、被征收房屋涉及产权或债务纠纷的,由当事人在搬迁期限内自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其协商结果进行补偿安置。在搬迁期限内未得到解决的,由所在村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在被搬迁房屋经双方当事人和村委会确认并拆除后,将安置房屋和补偿费交由村委会代管。纠纷解决后,村委会将代管的安置房屋和补偿费移交给确定的房屋产权人或债权人。

十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由财政部门或市、区政府确定的单位拨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独选址项目涉及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由用地单位支付。

十二、在中心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批准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其征地补偿安置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济政发〔2011〕15号)等规定执行。

三、济南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房屋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被征收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35元计算;搬迁费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因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或现房但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的,被征收人需要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企业单位对房屋搬迁费标准有异议的,可由征收双方委托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范围内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住宅房屋,合并计算面积仍达不到建筑面积46平方米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资格的规定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范围外另有住房,合并计算面积仍达不到建筑面积46平方米的,选择房屋安置时,合并计算后的面积与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之间的差价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选择货币补偿时,按照建筑面积46平方米货币补偿金额减去征收范围外房屋的市场价值计算补偿金额。

四、济南市383号文件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青苗按照相关标准补偿一季,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除坟墓和电力通讯线路外,可实行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每亩超过5万元(不含)的,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最高标准不得超过7.2万元/亩。

法律依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第四条 青苗补偿标准按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物价局公布的耕地综合年产值标准补偿一季。

第五条 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除坟墓和电力通讯线路外,可实行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每亩超过5万元(不含)的,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最高标准不得超过7.2万元/亩。

第六条 自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第七条 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济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二、济南市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济南市市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北至:黄河-泺口街道东边界-济青高速;东至:绕城高速;南至:绕城高速;西至:京台高速-铁路-陡沟街道郑庄村北边界-腊山街道王府庄村、大杨庄村西边界-兴福街道大金庄村、于家庄村、彭家庄村西边界-兴福街道彭家庄村、演马村北边界-吴家堡街道西吴家堡村西北边界-美里湖街道西沙王庄村西边界-药山街道大魏社区、新徐社区西边界。

补偿标准:区片价:176000元/亩;基本农田:211200元/亩;建设用地:176000元/亩;未利用地:140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历城区行政区界东边界;南至:巨野河街道山圈村、李家窝村、王家鹊山村、逮家鹊山村、孙家鹊山村南边界-彩石镇东彩石村、西彩石四村、西彩石五村、西彩石六村南边界-港沟街道神武村、蟠龙村、高家洼村、夥路村、有兰峪村、港沟村南边界;西至:绕城高速-济青高速-华山街道盖家沟村西边界-黄河;北至:荷花街道北边界-鲍山街道北边界-临港街道小达子营村、西折腰村、东折腰村、大张庄村、张安村北边界-董家镇张而村、王合村北边界-济青高速。

东至:吴家堡街道肖家屯村、东赵家庄村东边界-吴家堡街道东赵家庄村、中赵村、中店铺村南边界-兴福街道油牌赵村、小金庄村、担山屯村东边界-腊山街道后周王庄村、水屯村东边界-陡沟街道仁里村东边界-铁路-京台高速-绕城高速;南至:市中区行政区界南边界;西至:玉符河-市中区行政区界西边界-玉清湖街道新庞村、西王府村西边界-玉清湖街道小杨庄村南边界-玉清湖河坝-玉清湖街道筐李村、睦里村西边界-兴福街道位里社区西边界-吴家堡街道刘家庄村、陈家庄村、东曹家庄村、棉花张庄村位于三教堂村内飞地西边界;北至:吴家堡街道东曹家庄村、陈家庄村、周官屯村、楚家庄村、石佛屯村、肖家屯村北边界。

补偿标准:区片价:136000元/亩;基本农田:163200元/亩;建设用地:136000元/亩;未利用地:1088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北至:历城区行政区界北边界;东至:历城区行政区界东边界;南至:济青高速-唐王镇唐王道口东村、王辛村、唐王道口西村南边界-临港街道陈家岭村、四风闸村、鸭旺口村、马家村、向阳村、新码头村南边界-临港街道新码头村、大码头村西边界-遥墙街道南边界;西至:黄河。

东至:美里湖街道刘七沟村东边界-美里湖街道刘七沟村、邹庄村、美里村南边界-吴家堡街道裴家庄村、大杨庄村、韩家道口村、闫家庄村、棉花张村南边界-吴家堡街道三教堂村东边界-吴家堡街道棉花张村位于三教堂村飞地西边界-吴家堡街道七里铺村、明里庄村东边界-玉清湖街道龙王庙村北边界-玉清湖街道常旗屯村、小杨庄村东边界-玉清湖河坝-玉清湖街道大李庄村、小李庄村东边界-长清区行政区界东边界-玉符河;南至:市中区行政区界南边界-崮云湖街道大刘庄村、坡庄村、土山村、六里庄村南边界-崮云湖街道南边界-文昌街道南边界;西至:文昌街道十里村、南王村、东门里村、水鸣庄村、清河街第一社区、刘庄村西边界-山东省南水北调济平干渠-平安街道新五村、抄纸王村西边界-玉清湖街道玉清湖水域、宋桥村、龙王庙村西边界-吴家堡街道申家庄村、席家庄村、北店子村南边界;北至:槐荫区行政区界北边界。

补偿标准:区片价:104000元/亩;基本农田:124800元/亩;建设用地:104000元/亩;未利用地:832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北至:天桥区行政区界北边界;东至:天桥区行政区界东边界;南至:黄河;西至:天桥区行政区界西边界。

除一类区片、二类区片、三类区片以外的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74000元/亩;基本农田:88800元/亩;建设用地:74000元/亩;未利用地:59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济南市将本地区分为四类,每一类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一类的补偿标准是最高的,因为这一片区是济南市较为繁荣的地区,这些补偿标准里面并没有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这些费用主要由县级或者市级政府自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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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梁冬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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