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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沙湾拆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是哪里

更新时间:2025-04-04 04:24  发布:2024-11-12 10:2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成都沙湾拆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是哪里,律师分析:自2022年1月4日起,如需办理成都高新区及五城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务征收等业务,请选择以下就近服务点位办理:01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点1.地址: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

成都沙湾拆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是哪里

一、成都沙湾拆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是哪里

律师分析:

自2022年1月4日起,如需办理成都高新区及五城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务征收等业务,请选择以下就近服务点位办理:

01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点

1.地址: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以下简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

02高新区城南办证点

1.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

03锦江区办证点

1.地址:锦江区汇泉北路323号;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

04青羊区办证点

1.地址: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

05金牛区办证点

1.地址:金牛区沙湾路282号;2.办理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06武侯区办证点

1.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办理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07成华区办证点

1.地址:成华区建设北路66号;2.办理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十五条 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二、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是哪里

法律分析:自2022年1月4日起,如需办理成都高新区及五城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务征收等业务,请选择以下就近服务点位办理:

01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点

1.地址: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以下简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

02高新区城南办证点

1.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

03锦江区办证点

1.地址:锦江区汇泉北路323号;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

04青羊区办证点

1.地址: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

05金牛区办证点

1.地址:金牛区沙湾路282号;2.办理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06武侯区办证点

1.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办理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07成华区办证点

1.地址:成华区建设北路66号;2.办理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十五条 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三、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中心能过户吗

不动产登记中心能过户。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记载的户主名字不一致以哪个为准为准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办理登记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办理登记的办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登记,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一人独自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办理登记怎么办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申请登记除了必须提交申请书,还要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登记条例第16条对此给出了明确提示,可便于申请人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它们主要涉及:(1)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委托代理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2)不动产权属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3)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4)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抵押权顺位登记

不动产存在抵押权登记,抵押不动产贷款的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所谓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指登记机关对不动产抵押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对抵押权变动情况进行公示的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条

四、成都办房产证在哪里办

法律主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办 房产证 要什么证件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需提供的资料 1. 房屋 购销合同 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 商品房 销售统一原件。 3.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 4. 完税凭证 ( 契税 缴款书 ) 5.⑴ 购房人已婚 ① 双方 身份证 复印件 ( 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 ② 婚姻证明 复印件 ( 带原件校验 ) ③ 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 ⑵ 购房人单身 ( 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替 ) ① 身份证复印件 ( 带原件校验 ) ② 户口 簿或 户籍 证明复印件 ( 带原件校验 ) ③ 单身声明具结书 6.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 公证 处办理。 二、新房 房产证办理 费用标准 1. 契税 : 成交价格 x1.5%( 普通住宅 ), 成交价格 x3%( 非普通住宅 ) 2. 交易手续费 :2.5x 产证面积 3. 合同 印花税 :0.5%x 成交价格 4. 产证印花税 :5 元 5. 登记费 80 元 , 配图费 100 元 6. 如果要 贷款 的话 , 抵压登记费 200 元 ( 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 ),100 元 ( 纯 公积金贷款 ) 普通住宅的界定 1 、容积率大于 12 、面积小于 140 平米 3 、内环以内单价小于 17500 元 / 平米 , 内外环之间单价小于 10000 元 / 平米 , 外环以外单价小于 7000 元 / 平米非普通住宅 , 就是反过来 , 只要有一个不满足以上的要求 , 就属于非普通住宅。 三、扩展资料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 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 ) 只有一个所有权,在 不动产登记 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 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 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四、如果 办理房产证 是已婚的购房人则另需要如下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 。 2. 婚姻证明复印件 ( 带原件校验 ) 。 3. 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五、如果办理房产证是单身的购房人 ( 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 则另需要如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 带原件校验 ) 。 2.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 带原件校验 ) 。 3. 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办房产证要什么证件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五、四川成都市房产证换不动产证要什么证件

一、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扩展资料

1、旧的房产证并非一定要换新证。只要市民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换证,原来的房产证继续有效。没有规定要在一定期限内换证,也不需要在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时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以后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2、新的不动产权证比现在的房产证内容更详细,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编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3、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提交材料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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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成都沙湾拆迁,成都沙湾小区何时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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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安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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