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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大院会拆迁吗,房改房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5-04-01 20:07  发布:2024-11-19 07:1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川建大院会拆迁吗,房改房产权纠纷怎么处理,房改房产权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房改房产权纠纷。这是最直接、最经济的解决方式。二、调解处理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可以寻求第

川建大院会拆迁吗,房改房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一、川建大院会拆迁吗,房改房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房改房产权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一、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房改房产权纠纷。这是最直接、最经济的解决方式。

二、调解处理

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调解可以在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协助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仲裁解决

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房改房产权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四、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调解和仲裁都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

在处理房改房产权纠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收集证据:在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在处理纠纷前,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遵守法律程序:在处理纠纷时,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如提出诉讼或仲裁申请、出庭应诉等。不遵守法律程序可能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在处理房改房产权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你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总之,处理房改房产权纠纷需要耐心和理性。双方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

二、房改房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关于房改房纠纷的解决措施如下:

1、协商。可以先找对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好好的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这既能保存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保存和气,也能快捷省事地解决问题,相交于其他途径,协商是最为快速,省事便捷,省钱,双方意思表示最为充分的一种途径。

2、和解。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股权继承的纠纷交由社会上有和解功能的第三方进行调解。由公正的第三方的介入,并在其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也不失为一种解决纠纷的好方法。

3、当前两种办法都不足以解决您的问题时,您还有最后一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诉讼。但相较于前面两种办法,诉讼历时比较长,程序也较为负责,但诉讼具有强制执行力,即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对方履行给付内容。

一、房改房产权如何界定

房改房最开始是属于单位产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票子。后来参加房改个人出钱购买产权发给产权证,所以房改房也属于个人产权。而且完全可以交易,跟商品房个人产权是一个性质。

1、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2、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4、一般来说,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成本价。职工以标准价取得的产权只有部分产权,与出售单位构成共有关系,以成本价取得的产权是完全产权,房屋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在两种产权类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还都是划拨土地,即实际上职工个人在从单位购房时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房改房买卖注意的事项

1、了解产权可靠性。

购买房改房首先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种种借口解释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

2、注意查看了解产权证上的人。

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必须明确,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

3、了解产权是否为夫妻共同所有。

有的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购买时必须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清楚了解房屋的背景。

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同时还要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办法。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这些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这种公房在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购房者应对此进行必要的查询,明辨真假。

三、房改房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适用民法典。房改房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城镇职工按政策规定的优惠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包括国家所有的住房和集体所有的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四、房改房产权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房改房产权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来进行解决,或者是到法院来进行诉讼。

1、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房屋权属纠纷的处理。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因调动工作、辞职或除名、辞退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售房单位以该职工已不是本单位职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

2、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转移时间以办理产权证为准。职工在没有取得产权前,和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丧失了以优惠价格购买公房的资格,因此,双方签订的售房协议,在履行中因购买方丧失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而失效。售房单位有权收回房屋。

回迁房贷款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2)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6、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但是和一般的经济适用房不同,回迁房一般可以转让。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买卖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

通常情况下,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如果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所以,购买回迁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卖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五、房改房的产权纠纷的处理方法

对于房改完毕已办理了产权证,明确产权关系的纠纷,法律关系比较明确、比较容易处理。武汉房产律师洪驰认为,房改房引发纠纷问题,首先要抓住纠纷的主要矛盾,不论是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对房改过程中的住房要求确权,还是因职工离婚或继承要求分割房产,其主要问题是房屋的权属问题,确定纠纷房屋的产权,明确产权的转移时间,是正确解决纠纷的前提。其次,要充分认识到房改房是基于劳动关系和职工住房福利产生的,在房屋确权时要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处理这类纠纷的法律适用上,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房改政策,法律和政策都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原理处理和解决。

一、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处理方法

对于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故武汉房产律师洪驰认为,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二、预售房买卖纠纷的处理方法

购房者在签合同前应先对定金问题进行咨询。比如有些发展商在买家交了定金但没有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时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申请到按揭贷款,因此,建议买家最好先向销售方进行咨询,若遇到买家得不到按揭贷款等情况,定金该如何返还,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

对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武汉房产律师洪驰指出,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不可抗力的范围往往会被开发商放大,比如有的开发商规定“因销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销售方把自己的免责范围扩大,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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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川建大院会拆迁吗,成都川建社区还会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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