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选择吗,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

更新时间:2025-04-04 10:34  发布:2024-12-14 23:1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补偿方式可以选择吗,对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是否可以进行选择,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选择吗,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

一、拆迁补偿方式可以选择吗,对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是否可以进行选择

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附属物不具备独立使用性质,产权调换后无法独立使用。另外,附属物属于特定建筑,不同建筑对附属物的要求也不相同。二是解除不了租赁关系,意味着租赁双方不能就补偿金额的分配比例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没有义务也很难就补偿金额给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划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货币补偿,要么侵害出租人利益,要么侵害承租人的利益。另外,允许被拆迁人选择,被拆迁人为了早日解除已经存在的租赁关系,选择货币补偿,这样可能会出现因拆迁使原承租户失去了居住空间,也违背了不能因为拆迁而使原存在于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强制解除的原则。

一、拆迁安置协议的必备条款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补偿方式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若是货币补偿,则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若是产权调换,则按照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不得选择补偿方式: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合同达不成协议且被拆迁人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至于补偿的时间,一般应在拆迁前一次性补偿。

4、房屋估价

在实行货币补偿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作为结清差价的依据。至于房屋的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双方未能就选定评估机构达成合意,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

评估费用一般由拆迁人承担。有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评估工作由当地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这种规定显然属于行政性垄断,被拆迁人对其评估价格的公信力也多持怀疑态度,因为拆迁管理部门多为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进行房地产行政管理过程中与拆迁单位难免建立一些关系,而被拆迁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联系很少,被拆迁人有理由怀疑拆迁人利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关系去干预和影响房屋评估的过程和结果。

所以,利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市场主体之间民事行为中的房屋价格评估由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并非妥适。当然,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的价格也并非一定要进行评估,若双方能就补偿的金额和差价结算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不评估,这样一方面可以尽快签订拆迁协议并付诸实施,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可以省却一笔评估费,降低拆迁中的成本。

5、拆迁安置办法

安置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的。在被拆迁人不能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且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拆迁人应当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可以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可以提供周转房。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停业补偿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过渡期限是指在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形式下,拆迁人提供适宜入住的调换房屋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拆迁人的。

8、违约责任

对拆迁人来说,违约责任主要是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和超过过渡期限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一般是支付违约金。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来说,违约责任主要是不按时搬迁和腾退周转房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被强制搬迁。

二、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

一、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由被拆迁人选择,而不是拆迁人选择,其目的是更加突出货币补偿,充分发挥货币补偿操作简便、透明度高、现买现住的优点,便于被拆迁人自由选择购房或折现。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二、被拆迁人的权益1、房屋拆迁中的知情权;在征收补偿活动中,行政机关在信息获取方面占绝对优势,与被征收人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和补偿活动时,要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2、房屋拆迁中的参与权;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必须要保障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权。征收条例规定的我国民众参与征收与补偿活动行政决策的主要途径,就是参加听证会和对相关公告发表意见。3、房屋拆迁中的申辩权;房屋拆迁活动中,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辩权。行政机关在实施房屋拆迁时,实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不听取意见就作出行政决定就如同司法上不经过法庭辩论程序就判决,显然有失公正。当行政机关作出对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前,应当允许其提出异议和反驳,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听取被征收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一般应当记录在案,以作为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的证据。

三、拆迁人是否可以进行选择补偿方式

法律分析: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四、先拆迁后补偿合法吗

法律分析:不合法,应当是先补偿、后搬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拆迁补偿方式

法律分析:一、货币补偿;二、产权置换;三、结合型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选择吗为什么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选择吗知乎

拆迁补偿方案是否可诉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选择吗现在

拆迁补偿权利

拆迁可以自己选择补偿方式吗

拆迁补偿对象的认定

拆迁补偿由谁出

拆迁补偿归谁

拆迁补偿的形式可分为什么

对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是否可以进行选择

对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是否可以进行选择

拆迁补偿对象的认定

被拆迁人依法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拆迁人对被拆除的什么应予补偿

拆迁补偿方案是否可诉

被拆迁人有权选择什么安置

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该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就哪些内容申请行政裁决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什么所有人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拆迁补偿只给货币,拆迁可以选择要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方法能否自愿补偿,拆迁补偿金可以选择货币或物品两种支付方式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政府支持货币拆迁补偿方法吗,拆迁补偿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只能要求货币补偿吗,拆迁可以选择要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货币补偿和房屋拆迁哪个划算,拆迁后可以选择现金补偿还是房屋置换,哪个更划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选择货币补偿政策,拆迁可以选择要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不补偿可以吗,我的房屋被征收了,我可以选择不拆迁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货币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可以选择要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能否领取,拆迁补偿金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退回拆迁补偿款,被征地的居民是否可以选择退回征收的土地?: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只有货币补偿,拆迁可以选择要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只能给货币补偿吗,拆迁可以选择要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可否换货币补偿,拆迁可以选择要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关于拆迁停止货币补偿,拆迁可以选择要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不再选择货币补偿,拆迁可以选择要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不允许货币补偿,拆迁可以选择要货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还是现金,拆迁后可以选择现金补偿还是房屋置换,哪个更划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补偿货币好还是,拆迁后可以选择现金补偿还是房屋置换,哪个更划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缓刑要去哪里执行?,缓刑是否可以选择在哪里执行缓刑: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经营用房屋拆迁,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吗?,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方式可以选择吗知乎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页面浏览:1979
文章编辑:蒋晴然
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上一篇: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下一篇:拆迁补偿方式只有一种合法吗,拆迁补偿只能享受一次吗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