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2023年拆迁问题投诉部门

更新时间:2025-04-04 08:50  发布:2024-12-18 10:3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2023中央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法律分析: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36,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鞥使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如果政府征收土地价格极低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手

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2023年拆迁问题投诉部门

一、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2023中央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

法律分析: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36,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鞥使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如果政府征收土地价格极低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二、2023年拆迁问题投诉部门

法律分析:

拆迁不同问题向不同部门投诉,拆迁有违规可以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诉,或者同级政府申诉,如果涉及贪腐现象可以向纪委和检察院报案最好向纪委举报。一般找拆迁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衍生问题:

强制拆迁听证原则是什么?

举行听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原则

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用专横的方法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具体而言,公开原则要求听证程序公开进行,举行听证会之前应发出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听证程序举行的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允许群众、记者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公开举行听证的地点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和证据。

2、职能分离原则

职能分离原则是指在听证过程中从事裁决和审判型听证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听证和裁决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公平。

3、事先告知原则

举行听证,作出强拆决定前,应当告知相对人听证所涉及的主要事项和听证时间、地点、以确保相对人有效行使抗辩权,从而保证行政决定的适当性与合法性。

4、案卷排他性原则

案卷排他性原则是在正式听证程序作出的决定只能以案卷为根据,不能在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未知悉和未论证的事实为根据。目的是保障当事人有效行使陈述意见的权利和反驳不利于已证据的权利。

三、国家拆迁投诉电话 -房屋拆迁

法律分析: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36,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鞥使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如果政府征收土地价格极低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国家拆迁投诉电话

法律分析: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36,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鞥使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如果政府征收土地价格极低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五、2023年拆迁不安置怎举报

法律分析:

1、依据规定,房屋征收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所以未补偿先拆迁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是多少号

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是多少

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北京明律师

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号码

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号码是多少

拆迁办最怕哪个部门投诉

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查询

国家拆迁办投诉电话

国家拆迁投诉电话

国家拆迁办咨询电话

2023中央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号

2023中央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号

2023中央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号码

中央拆迁办投诉电话是多少

中央拆迁举报电话

中央拆迁办电话是多少

中央拆迁办公室电话

中央拆迁举报

中央拆房投诉电话

中央拆迁办电话号码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土地征收不合法举报电话,土地征用多年未使用如何处理: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不给钱打什么电话投诉,征地补偿投诉举报电话: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咨询拆迁补偿电话号码,征地补偿投诉举报电话: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征地拆迁 补偿 投诉,征地补偿投诉举报电话 -征地: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不合理举报电话多少,陆良县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护自己利益: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强拆民房怎么举报电话,强拆民房怎么举报电话: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国家强拆举报电话号码,国家强拆举报电话号码是什么: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国家强拆举报电话,国家强拆举报电话是多少: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中央强拆举报电话号码,中央强拆举报电话号码查询: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强拆向中央举报,中央关于强拆举报电话: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强拆农民房子,强拆农民房子举报电话: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被强拆举报电话怎么打,被强拆举报电话怎么打不通: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被强拆举报电话是多少,被强拆举报电话是多少号码: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房屋强拆纪检委管吗,强拆房屋举报电话是多少: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房屋强拆举报电话,房屋强拆举报电话号码: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中央强拆房子举报电话,中央强拆房子举报电话号码: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中央强拆举报电话,中央强拆举报电话是多少: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政府违法强拆举报电话,政府违法强拆举报电话号码: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全国强拆举报电话,全国强拆举报电话号码: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强拆强迁举报电话号码,强拆强迁举报电话号码查询: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国家拆迁办举报电话是多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页面浏览:2631
文章编辑:罗桂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

上一篇:拆迁谈不好可以不拆吗,拆迁补偿谈不拢就强拆合法吗?
下一篇:中央对拆迁六不准下边不遵守,农村房屋拆迁“6不准”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

更多>>

圣运律师团队

首页 - 关于圣运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