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合肥拆迁补偿款发放,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5-01-08 00:20  发布:2025-01-06 06:4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合肥拆迁补偿款发放,合肥市征地补偿如何发放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

合肥拆迁补偿款发放,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肥拆迁补偿款发放,合肥市征地补偿如何发放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一、征地补偿款的征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我国相关的公民在进行征地后,可以得到相关的征地补偿。这类征地补偿要先进行相关的公告,制定相关的征地方案。如有异议的征收者可以向政府门进行申请,我国的土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关的办理,解决这类征地纠纷。

二、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补偿标准

合肥市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见《合肥市市区征地区片划分图》)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每个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是:

区片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区片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区片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区片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区片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29万元/亩;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终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1、地一类1600元/亩(指大棚菜地);二类1400元/亩(指专业蔬菜基地);三类1200元/亩(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

2、地一类1100元/亩(指灌溉水田);二类1000元/亩(指望天田和水浇地);三类900元/亩(指旱地)。

3、园一类3000元/亩(种植在5年以上);二类2500元/亩(种植在3-5年);三类2000元/亩(种植在3年以下)。

4、地1200元/亩(包括竹林和苗圃)。

5、塘精养1600元/亩;一般1100元/亩;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水塘(蔺草、藕、菱)1100元/亩。

三、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说明

1、征地补偿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行,其中,合肥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后,统一执行省政府批准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

2、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可实时对本标准进行调整修订。

4、县应运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成果,尽快制定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5、标准执行中的问题由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办理审批手续

1、请征地单位按照征地报批要求准备报件,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报。申请征地单位指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以及可以按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单位。

2、征地事务机构会同区劳动保障部门、拟征土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展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涉及农业人口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调查,调查结果需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共同确认。

3、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

4、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审批;

5、据建设用地报批缴费通知,市财政部门负责转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申请征地单位转付其它报批税费。

三、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制定的?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四、肥东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一)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若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证载面积计算有效面积;(二)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三)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安置对象可按2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计算有效面积。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肥东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安徽省肥东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1、一类土地: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48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2550元/亩。2、二类土地:撮镇镇、桥头集镇、长临河镇、循环园。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95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0700元/亩。3、三类土地:梁园镇、众兴乡、牌坊回族乡、石塘镇。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000元/亩;综合补偿:39600元/亩。4、四类土地:古城镇、八斗镇、元疃镇、白龙镇、包公镇、张集乡、马湖乡、陈集乡、响导乡、杨店乡。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4920元/亩;综合补偿:37380元/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合肥拆迁补偿款发放时间

合肥拆迁补偿款发放标准

合肥市拆迁补偿款

合肥拆迁补偿款发放时间表

2020年合肥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合肥

合肥拆迁货币补偿

合肥拆扦房屋补偿114

合肥拆迁怎么赔

合肥房屋拆迁补偿

合肥市征地补偿如何发放的钱

合肥市征地补偿如何发放的钱

合肥市征地补偿办法

合肥征地补偿新标准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及农民征地赔偿标准文件

合肥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合肥市征地政策有问题

合肥征迁补偿条例

合肥土地征收

合肥市最新征地标准

北京(天津)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合肥老饭店拆迁补偿政策,餐厅倒闭了员工有赔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土地拆迁补偿2022,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肥西别墅拆迁补偿政策,合肥明光路汽车站搬迁到哪里?: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480万拆迁补偿协议,合肥市瑶海区拆迁补偿明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拆迁异地补偿标准最新,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拆迁安置房补偿,合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大杨拆迁补偿,合肥市瑶海区拆迁补偿明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代理拆迁补偿律师,合肥房屋拆迁请律师要多少钱: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蜀山区拆迁补偿办法,合肥市瑶海区拆迁补偿明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瑶台拆迁补偿方案公示,合肥市瑶海区拆迁补偿明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安徽当涂拆迁补偿政策最新,合肥农村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庐江拆迁2021补偿标准,2020合肥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隆岗拆迁怎么补偿,合肥市瑶海区的拆迁安置问题: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农机宿舍拆迁补偿标准,合肥市拆迁安置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拆迁企业补偿标准,安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高速路拆迁补偿,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2002合肥拆迁补偿政策,合肥农村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浴缸拆迁补偿标准,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2020年瑶海区拆迁补偿,合肥市瑶海区拆迁补偿明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新站区拆迁大户补偿多少,合肥新站区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合肥拆迁补偿款发放标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页面浏览:153
文章编辑:曹琬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上一篇:合肥拆迁补偿款多久到账,合肥他项权证办好几天能到款?
下一篇:合肥拆迁补偿款625万,安徽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3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