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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补偿款是转移支付吗,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款该给谁

更新时间:2025-04-30 05:33  发布:2025-03-27 22:2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的补偿款是转移支付吗,土地征收补偿属于转移性收入吗,土地征收补偿属于转移性收入。一、转移性收入的定义转移性收入包括政府、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其中,土地征收补偿是由政府或相关单位因征收土地而支付给

拆迁的补偿款是转移支付吗,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款该给谁

一、拆迁的补偿款是转移支付吗,土地征收补偿属于转移性收入吗

土地征收补偿属于转移性收入。

一、转移性收入的定义

转移性收入包括政府、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其中,土地征收补偿是由政府或相关单位因征收土地而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补偿费用,符合转移性收入的定义。

二、土地征收补偿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是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后,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进行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不是基于市场交易的收益,而是基于政府行为对土地权益的重新分配,因此具有转移性收入的特性。

三、土地征收补偿的归属

土地征收补偿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费用在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后,成为他们的收入。由于这种收入来源于政府或相关单位的转移支付,而非通过生产、经营或投资活动获得,因此可以归类为转移性收入。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补偿属于转移性收入。

二、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款该给谁

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款归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土地转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该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况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实际投入人或者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具体的法律依据规定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不过关于青苗补偿费的归属,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而对于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的补偿,如果地上附着物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修建,在转包和出租时接包人和承租人仅依约定取得附着物使用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三百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的定义)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三、土地转让后被征收补偿款归谁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是补偿给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对其丧失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一种补偿。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到土地补偿费后,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可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提留用于发展本村经济或公共设施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四、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

一、转移性收入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转移性收入包括离退休金、价格补贴、赡养收入、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记帐补贴、出售财物收入等。

离退休金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给退休、离休人员的全部收入。包括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离休人员的离休金和生活补贴,因公致伤退休、离休人员的护理费,退休离休人员异地安家的安家补助费,宿舍取暖补贴,医疗费,困难补助等。

1、价格补贴

指非职工得到的各种价格补贴。职工得到的价格补贴一律记入工资中。

赡养收入指亲友因赡养和抚养义务而给家庭的现金。

赠送收入包括亲友赠送的现金和现金性质的遗产收入。赠送收入与赡养收入的区别是赠款的亲友对本家庭成员无赡养和抚养义务。

记帐补贴指城市住户调查户因记帐所得到的现金,包括统计部门或工作单位所给的补贴,不包括实物部分。

2、出售财物收入

指调查户出售财物所得到的收入,如出售废旧物资、自行车、电视机、手表、衣服、家具等。不包括出售当年新购的自行车、电视机、手表等贵重物品的收入。这部分收入的处理办法是:先按贵重物品的原价在出售月份作其他借贷收入记帐。如果出售所得小于原价,同时将差额作为其他商品支出记帐;如果出售所得高于原价,则将差额作为其他转移性收入记帐。在填报年(季)报时,应从当年(季)的购买商品数量和支出金额中扣去该件贵重物品的数量和金额,并从其他借贷收入中相应扣去该件贵重物品的金额。出售其他新购的贵重商品,如衣服、家具等也可参照执行。出售上年度所购的商品或贵重物品的收入,全部作出售财物收入

统计,不作任何扣除。代亲友购买或营业性的购销活动不包括在内。其他转移性收入包括从各种意外事故中得到的补偿和由于各种灾害从非营利性的机构得到的捐赠等收入。

二、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

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主要指政府的各种财政补贴。但征地补偿不属于财政补贴,故而征地补偿不算转移性收入。

征地补偿虽然是由政府支付的,但是却是农民应得的经济补偿,故而不属转移性收入,也即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农民来说转移性收入,主要是指政府的财政补贴。政府是不得用财政补贴来抵付征地补偿的,不想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进行支付。

五、流转过来的土地被征用了,补偿款该给谁补?

流转过来的土地被征用了,补偿款应该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征用简称“征地”。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征是: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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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喻晨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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