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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怎么找律师征迁,涉嫌拆迁纠纷二审怎么判

更新时间:2025-04-01 20:17  发布:2024-07-31 14:5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纠纷怎么找律师征迁,一、拆迁纠纷怎么找律师征迁?1、发生拆迁纠纷若是想要找律师,需要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请求。《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

拆迁纠纷怎么找律师征迁,涉嫌拆迁纠纷二审怎么判

一、拆迁纠纷怎么找律师征迁

一、拆迁纠纷怎么找律师征迁?

1、发生拆迁纠纷若是想要找律师,需要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请求。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2、选择律师的注意事项:

(1)获取契合需求律师的途径:可以通过在当地论坛网站查询、通过熟人介绍、较为知名的律所官网查看等信息观察契合需求的律所和律师团队。

(2)律师团队的选择:选择当地较为知名的律所;选择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团队,可以询问其办理的拆迁案例;选择胜诉率较高的律师团队;选择沟通顺畅,互相合得来的律师团队。以上几点可以有一方面比较突出,或者机房门面综合下来比较优秀。

(3)在办案的过程中,被代理人可以从多方面观察律师团队的作风,办案态度等,中间保持积极顺畅的沟通,如果感觉选择了不靠谱的律师团队,可以解除委托合同,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二、拆迁纠纷律师费谁出?

1、拆迁房纠纷律师费一般由提出委托请求的纠纷当事人自行支付。

(1)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一方出。如果是合同纠纷的,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2)如果是违法强拆律师费是可以要求政府或者过错方承担费用的。在我国的拆迁的征收补偿的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拆迁户的房屋被有关部门非法强拆后,拆迁户还能聘请专业律师助自己有效启动法律程序,获取合理补偿,还可以提出支付合理的律师费用,保护自身权益。

2、拆迁过程中律师的作用有:

(1)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维权指导,使被拆迁人处于主动的地位。

(2)律师可以帮助被拆迁人进行拆迁项目调查。律师通过到相关部]的调查,能够明确拆迁行为是否合法,这样有助于帮助被拆迁人进行维权。

(3)律师可以参与到房屋评估当中。

(4)律师可以参与到行政裁决和协商谈判当中,帮助被拆迁人争取更公平的补偿。

(5)遇到不公平的拆迁情况,律师可以代理行政复议和诉讼。

律师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正。

法定义务:律师在工作过程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和对法律行为的遵守。法律顾问对于不愿意在工作过程中知晓的客户或其他不愿意透露的信息和信息,应当保密。

三、房子拆迁纠纷找律师有用吗?

房子拆迁纠纷找律师有用,具体请律师后的作用如下:

1、律师办案经验广泛

拆迁律师代理的案件往往遍布全国各地,也就意味着律师与全国的拆迁方打交道,深切的了解违法者的“套路”,有律师在身后,被拆迁人不会被套路签字、不会被过低的补偿标准蒙骗,律师可以指导被拆迁人什么事可以放心去做,什么事应该及时拒绝、规避。

拆迁律师有丰富的从头至尾的案件代理维权经验,能够从长远局面帮助当事人把握谈判时机,恰当提高补偿,及时提起诉讼等。

2、专业分析调查

拆迁律师拥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以对征收拆迁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合法批准,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划,是否得到土地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批准程序是否存在法律瑕疵等等,如果经过调查项目从根本上不合法,那将对百姓的维权之路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参与评估

无论是征地还是拆房,评估时是最紧张的环节,因为征拆走到这一步,将直接影响我们日后拿到的补偿数额,而评估一旦确认,日后就没有了反悔的余地。

我们国家全国各地执行着不同的拆迁政策,并没有完全统一。具体到每个城市,每个区,每个镇,每个村,每个具体的项目,都有不同的标准。这对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一个冗杂艰难的环节,而拆迁律师能够一眼看出补偿标准是否合理、评估报告的结果是否合规,指出存在哪些问题,最后给出正确的指导意见。

4、专业意见

在维权过程中,专业的法律意见、律师函只有律师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通过运用法条、政策、规范很清晰的起草出来,让违法的拆迁方没有余地辩驳。

5、代理复议和诉讼

征收拆迁纠纷归属行政诉讼,由于平时接触较少,百姓对如何起诉?诉谁?诉什么?很难界定。而法庭对面站着的是长期从事征收拆迁的人,律师远比百姓熟悉法条、流程和规则。

发生拆迁纠纷后,不少纠纷当事人会直接委托律师处理纠纷。根据规定,若是有委托律师的需求,需要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请求。之后律师费也需要支付给律师事务所,以上就是关于拆迁纠纷怎么找律师征迁的相关介绍。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二、法律规定拆迁房子怎么赔付

一、法律规定拆迁房子怎么赔付?

1、拆迁补偿款一般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具体的补偿数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二、被拆迁人的权益有哪些?

被拆迁人的权益包括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等。

1、房屋拆迁中的知情权

在征收补偿活动中,行政机关在信息获取方面占绝对优势,与被征收人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和补偿活动时,要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

2、房屋拆迁中的参与权

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必须要保障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权。征收条例规定的我国民众参与征收与补偿活动行政决策的主要途径,就是参加听证会和对相关公告发表意见。

3、房屋拆迁中的申辩权

房屋拆迁活动中,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辩权。行政机关在实施房屋拆迁时,实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不听取意见就作出行政决定就如同司法上不经过法庭辩论程序就判决,显然有失公正。当行政机关作出对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前,应当允许其提出异议和反驳,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听取被征收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一般应当记录在案,以作为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的证据。

三、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生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剂纠纷的原因包括一方不履行约定等。

常见不履行约定的情形包括,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而引发的纠纷。

2、以下情形出现后,也有可能会引发纠纷:

(1)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纠纷。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引发的纠纷。

(2)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而引发的纠纷。

(3)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4)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而引发的纠纷。

只要房屋是合法修建的,那么不管是因为什么需要拆迁房屋,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通常不同的被拆迁方,获得的补偿数额存在差异。以上就是关于拆迁房子怎么赔付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三、涉嫌拆迁纠纷二审怎么判

一、涉嫌拆迁纠纷二审怎么判

根据实案件的际情况判。发生房屋拆迁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行政或司法强制

(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房屋拆迁时的补偿都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

1、拆迁补偿款一般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分割。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2、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

(1)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2)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3)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因为补偿发生纠纷的话,可以选择申请行政裁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而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来依法判断。以上就是关于拆迁纠纷二审怎么判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四、我国装修工伤纠纷怎么处理

一、我国装修工伤纠纷怎么处理?

1、申请调解。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

2、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办理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提供的工商登记查询证明材料;

4、与用人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事实劳动关系、考勤卡、饭卡、工资单、工作证、名片及其他工作证明);

5、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工伤伤残鉴定赔偿由谁支付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赔偿,但是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所有赔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五、工伤索赔时间限制是什么

工伤索赔时间限制如下:

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处理,或者可以通过行政机关、仲裁、诉讼等渠道解决。工伤民事纠纷属于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应当先行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以上就是关于装修工伤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介绍。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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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拆迁纠纷怎么找律师征迁,拆迁纠纷找律师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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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苏伊婷
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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