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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请律师,房子拆迁补偿费如何算?

更新时间:2025-03-31 20:06  发布:2024-07-31 15:0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请律师,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请律师?可以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会跟当事人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三十四条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范围、内容、权限、费用、期限等进行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请律师,房子拆迁补偿费如何算?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请律师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请律师?

可以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会跟当事人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

《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三十四条

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范围、内容、权限、费用、期限等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委托律师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委托律师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委托律师起诉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五、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委托律师起诉由谁承担诉讼费?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六、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产权调换。

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相应的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3)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在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房屋一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即是货币补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请律师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请律师的过程没有特别的规定,当事人的诉求符合法律法规的律师事务所才会接受代理。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二、房屋征收补偿无效如何处理?

一、房屋征收补偿无效如何处理?

房屋征收补偿无效应当判定返还财产或者是赔偿损失。确认协议无效的,应同时判令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要求安置诉讼请求判决支持的,应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拆迁人无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化安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判决货币安置。对按规定可回搬安置,但拆迁人又无法提供房源的,可参照回搬地区的同类房屋,判决货币安置。

二、拆迁安置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被委托人如果没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无效。被委托人转委托无效,由于拆迁安置过程不是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若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2、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撤销,拆迁协议无效。

3、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

4、拆迁公司未按照规定告知被拆迁人此次拆迁的补偿形式或未按照规定程序对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评估,则被拆迁人无法得知房屋重置价格的真实情况,均应视为拆迁公司故意虚假告知或故意隐瞒房屋重置价格作价的法律规定,因此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认定无效。

5、部分产权人签字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效力

6、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房屋,那么签订的主体应当是全体产权人。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应当由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7、如果委托关系不是有效的,那么这份协议效力待定,其他部分产权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8、如果协议被确认无效,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的要求安置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法院应当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果没有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补偿的政策判决货币安置。

9、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10、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11、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12、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在当代的社会,房屋拆迁的时候,是需要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进行协商,然后关于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协议并且签订协议书,如果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协议书是无效的,已经经过了人民法院的确认,那么将需要由被拆迁人对此进行其他的补偿,或者说是赔偿损失的返还财产。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房屋征收补偿无效如何处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三、房子拆迁补偿费如何算?

一、房子拆迁补偿费如何算?

房子拆迁补偿费应当是根据房屋的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来计算。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同等价值的房产)。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

①回迁安置,指开发商拆房重建然后让拆迁户回迁进行安置,通过置换产权比例进行拆迁补偿;

②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回迁安置,只能在其他地方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货币补偿(根据被征土地和房产估值补偿相应现金)

以不同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货币补偿法定评估依据有三种,不同情况下分别适用:

①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由专业估价机构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②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③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对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进行价格评估。

3、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相结合(既给货币补偿又给房屋)

受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因素影响,房价和地价虚高,此时的房屋拆迁不能仅用货币偿还或者用产权置换来解决问题。

当代的社会,房屋面临拆迁的时候,那么肯定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而且补偿的标准必须要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能够低于被拆迁之前,补偿的具体的方式包括有两种,第1种是货币补偿,第2种是产权置换,当然了,有些地方可能会采取两种方式相结合来进行补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房子拆迁补偿费如何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圣运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四、拆迁房的面积是如何算的?

一、拆迁房的面积是如何算的?

拆迁房的面积是应当是按照产权证上所记载的面积来确定。

1、长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长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封闭阳台的认定以房屋竣工时的状态为准。

7、属长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长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的入口,层高在2.20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属长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怎样认定房屋拆迁主体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房屋用于拆迁的时候需要计算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这样才能够确定最终的拆迁补偿的费用,至于具体的房屋面积,从通常状况上来看,就是根据产权证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但是司法实践过程当中计算面积的时候肯定是较为复杂的,应当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拆迁房的面积是如何算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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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请律师,拆迁安置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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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许伟南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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