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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拆迁律师:确认政府强拆违法胜诉后,如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难怪拆迁补偿低,村支书敢吞千万,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12-21 20:14  发布:2024-07-31 15:0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在明拆迁律师:确认政府强拆违法胜诉后,如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政府在征收过程中,遇到被征收人不同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往往会采取暴力、威胁等极端手段逼迫搬迁,尤其是“政府强拆”,几乎在各地拆迁活动中都曾上演,被征收人赖以生存的房屋毁于

在明拆迁律师:确认政府强拆违法胜诉后,如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难怪拆迁补偿低,村支书敢吞千万,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一、圣运拆迁律师:确认政府强拆违法胜诉后,如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政府在征收过程中,遇到被征收人不同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往往会采取暴力、威胁等极端手段逼迫搬迁,尤其是“政府强拆”,几乎在各地拆迁活动中都曾上演,被征收人赖以生存的房屋毁于一旦。

此时拆迁律师都会针对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由于被征收人在申请国家赔偿时的举证困难,能够获得法院支持的赔偿额与心中预期的征收补偿额相差甚远,故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效果可能并不尽如人意。

那么我们还能从哪些方面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呢?

【案情简介】

杨某经营的宾馆位于宁夏某高速公路出口旁,有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2001年,镇政府为促进发展,对公路旁的空地进行招商引资,并承诺为投资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基于此政策,杨某购买了位于其宾馆南侧的土地约20亩,并且向镇政府支付了名义为草原使用费的土地出让金,由村镇两级分别出具收费收据。

杨某对这20余亩地进行了平整,以作为停车场使用,并且在土地上修建了砖房、彩钢棚以及围墙等建筑物。

其停车场土地被纳入了“国道过境段公路扩建项目”的征收范围,测量过后,征收部门给出了极低的补偿价格。

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补偿协议,镇政府对委托人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认为砖房、彩钢棚以及围墙都属于违法建筑。

8月26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

8月31日,在___的带领下,30余人对杨某的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

【拆迁律师办案:胜诉之后怎么办?】

杨某的房屋遭到强拆且得不到合理补偿,无奈之下,决定委托律师为其维权。

经多方咨询,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梁红丽律师成为其代理人。

梁红丽律师在接手此案之后,针对镇政府对委托人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和强制拆除行为,分别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和强制拆除行为均违法。

在拿到胜诉判决之后,委托人终于看到了维权路上的曙光,并且也多次与镇政府进行了协商,补偿金额也较之前提高了30多万,但是和理想的补偿金额相比仍有不少差距。

就在委托人和政府积极协商的过程中,镇政府强占该停车场,并在之后的两个月内陆续在涉案土地上种草植树,且绝口不提补偿之事,令委托人的补偿协商事宜一再被搁置。

对此,针对镇政府强占土地及种植行为,梁红丽律师指导委托人提起行政诉讼,诉镇政府强占行为违法,要求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在立案之后,法官发挥积极协调作用,目前双方正在进一步协调当中。

同时,为了加速案件的进展,委托人多次向当地纪检委反映该情况,追究政府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责任,迫使其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争取合理补偿。

通常情况,我们在拿到政府强拆违法的胜诉判决之后,会向政府部门提交国家赔偿申请。

但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部分主要包括遭违法强拆的房屋的价值和被砸毁在屋内的物品的价值。

因此,被征收人主张国家赔偿权利所能获得的赔偿,将是极为有限的,且实践中被征收人还需要承担室内物品损失的举证责任,这对于没有在强拆之前做好取证工作的被征收人来说无疑是个恼人的难题。

针对此案,梁红丽律师在拿到强拆违法的胜诉判决之后,并没有过早地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主要是因为委托人没有能证明房屋价值和屋内损毁物品价值的证据,国家赔偿数额是远远低于征收补偿数额的,若采取国家赔偿程序,被征收人难以争取到理想的赔偿数额。

故,梁红丽律师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针对政府的抢占种植行为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状,

二是针对政府违法强拆的行为向纪检委反映情况,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其施加压力,促进双方就补偿安置的谈判协商。

同时,还要强调的是,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强拆之后的情况也不尽相同,被征收人在无能为力之时,最好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制定一套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维权方案。


二、根据北京自建房拆迁政策违章建筑可以得到补偿吗?

一、根据北京自建房拆迁政策违章建筑可以得到补偿吗?

1、根据北京自建房拆迁政策,违章建筑不可以得到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一般违章建筑的强拆流程是怎样的?

1、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2、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通常来说,不管是自建房、还是商品房,若是被拆除,都会获得一笔补偿金。但若是房屋属于违章建筑,那么将不会获得相应补偿,对于此类没有获得补偿资格的情形,即使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相关部门投诉,通常也并不能获得救济。


三、难怪拆迁补偿低,村支书敢吞千万,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据相关媒体报道,北京通州区宋庄镇翟里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侵吞拆迁补偿款、征地补偿安置费等资金共计1000余万元。

目前,该人员已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新闻来源:新京报  千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于被拆迁人来说,本应是自己应有的补偿,却落进了村书记的腰包里,而最后到被拆迁人手里的拆迁补偿款早已寥寥无几,这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

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遭到如此的重创,该如何来救济呢?在上述案件中,除了对犯罪人的惩处,也要着重解决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问题。

很显然,上述仅针对个案。

但在全国都在征收拆迁的大环境下,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在代理的无数拆迁案中,发现的类似上述新闻中的现象,在各个地区基本上都有发生。

介于地方政府势力和各个环节的关联,见诸于报的只有少数,但却实实在在的让很多被拆迁人的利益受到巨大损害。

村支书、相关拆迁行政工作人员侵吞、贪污征收拆迁补偿款,也成了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暴力抗拆而致死致伤事件的导火线。

这样的悲剧事件一方面会造成强烈的社会负面效应,影响地方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会产生征地拆迁项目本身的“后遗症”。

即其他被拆迁人会因此而更加拒拆、拒搬,征收拆迁工程难以推进。

这样的事件在过去的几年里,并不鲜见。

因此,如何规范征地拆迁工程的合法化,杜绝征拆过程中的贪污、侵占拆迁补偿款事件的发生是保证公平、公正征收的关键措施;而如何维护好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是整个征拆工作中始终要贯彻的宗旨。

对于拆迁补偿款的侵占、贪污问题,首先要从法律规定上加以规范。

当然,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中都有相关条例进行规定。

但是这在实践中的实施并不是很理想。

所以除了国家法律的规定,还需要地方政策更加细化的规定。

这是从制度层面上来加以约束的。

而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能做的就是要尽可能行使自己监督、举报等权利。

比如发现类似事件后,及时电话举报、网上公开等,当然,你需要有切实可信的证据证明。

这是针对拆迁补偿款被贪污、侵占等问题的说法。

而如何维护好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被拆迁人自己来说,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全方位熟悉整个征拆工作的情况和流程。

详细知道哪方面会切实的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应该有怎样的应对方法。

对此,圣运律师告诉各位被拆迁人,要充分运用申请信息公开的手段。

二、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

比如:要求听证权、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等等。

在征拆过程中,每一项权利的行使都能为您争取到有利时间,甚至能争取到谈判协商的主动权。

三、一定要请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整个征拆项目,涉及整套体系的法律运用,并不是知道了解某条或某几条法律知识就能解决的。

专业问题还需专业人士解决。

再者,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高水平的谈判协商能力,这就要求律师有征地拆迁谈判的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者结合,才能很好的维护好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因此,被拆迁人一定要请求专业的拆迁律师的帮助。


四、下面一招教你从容应对强拆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最为广大被征收人深恶痛绝而又心惊胆战的,莫过于来自征收方的强制拆除房屋行为。

实践中,虽然该领域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所提升,但违法暴力强拆事件仍是该领域乱象的重要体现形式之一,犹如挥之不去的阴影一般。

那么,面对咄咄逼人、来势汹汹的强制拆除行为,被征收人又该如何应对?掌握征收大局,强拆性质不难了解强拆无非分两种:合法的和违法的。

强拆主体无非有两类:法院和政府。

通常认为,只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的法院强拆,才可能是合法强拆,而其他的均应归于违法。

(前提是被征收房屋是合法的)要应对强拆,首先需要知道你所面对的强拆行为的法律性质,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而这,就需要被征收人对整个征收项目的进展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即清楚地知道针对自己房屋的征收进行到了哪一步。

合法的强拆,以征收补偿决定为前提。

补偿决定没出来,此阶段的强拆就都是违法的。

了解情况,心中不慌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当你能够确定自己要面对的是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时,心里是定的。

倘若被征收人在面临强拆时自身心里没底,处于稀里糊涂的状态,那又该如何做到沉着、冷静应对并为今后的维权奠定基础呢?敏锐捕捉讯息,强拆先兆不难发现假设,被征收人手上有本宝典,里面有10个、20个应对进逼到家门口的强拆队伍的“绝招”。

试问,你是希望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从容的出招呢,还是希望在强拆队伍突然破门而入之时仓促从被窝中爬起来迎战呢?显然,前面一种情况更理想一些。

因此,通过各种“征兆”事先有所预警,对于被征收人无疑是有较大帮助的。

比如在与征收人员的协商、谈判中,留心一下对方的态度、语气和“话外音”,综合邻居的情况、整个项目的征收进展情况研判一下强拆来袭的“危险系数”,对于被征收人完全是可行的。

实践中,断水断电、堵锁眼等逼迁手段的出现往往预示着强拆的逼近,这点被征收人也应当关注。

对于一些被征收人来说,“心太宽”是个大问题:强拆已然临近,还没事人一样的经常唱“空城计”,那么很可能买个菜遛个弯儿的工夫,房子就变成一堆废墟了,有时甚至连渣儿都不剩,清理得房屋的位置都找不着了。

因此,“守房”之事容不得半点儿麻痹大意,警惕性强些,比没有要强得多。

及时报警,阻滞强拆的唯一有效途径强拆队伍真的到了家门口,此时能怎么办?能否指望手握法律,一番雄辩不战而屈人之兵呢?显然,这是遇到了假律师。

一些当事人习惯于实施“正当防卫”,欲与强拆人员拼个鱼死网破。

无数实践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行、不可为的!试想,强拆人员一来动辄几十人至上百人,且都是绝非善类、年轻力大之人,手握各种家伙,普通百姓又如何能硬拼得过呢?而一旦在对抗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后果更是不堪设想:自己伤着了,赔再多钱也伤得是自己;强拆人员出事了,被征收人能逃过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么?综合来看,正面抗击强拆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实在太多,专业的征收维权律师,是绝对不建议被征收人如此选择的。

更有甚者,个别被征收人选择抱煤气罐、放火等方式对抗,其行为本身就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即使最终没有酿成后果,也极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实不足取!基于此,若想在第一时间有效阻止房屋遭强拆,保住日后维权的重要筹码——房屋,及时报警似乎成了唯一的办法:一来这能为日后维权收集证据,二来如果警方出警迅速而强拆者又手软了些,房子仍有理论上被保住的可能。

第一时间取证,强拆维权成功的基础。

除了报警,在强拆“进行时”中,收集证据便是被征收人所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拍照、录音、摄像、找证人……所有这些,在未来的法律维权中都是极为有用的。

实践中,被征收人的上述取证行为常常会遭到强拆人员的阻挠与暴力干涉,若要完成这些动作而同时确保手中的设备不被强拆人员打掉、没收几无可能。

那么被征收人完全可以考虑通过在房屋周边的适当位置安装探头,安排邻居、亲友等房屋周边其他人员协助取证等方式实施。

总之,将强拆过程尽量完整、清晰地记录下来,尤其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强拆人员身份的证据,是应对强拆时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果断提起法律程序,打程序抗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2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简言之,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则在复议和诉讼期间能够有效阻滞强拆的发生。

这可以认为是应对强拆的事前救济方式。

当强拆已经发生,房屋已被推平时,协商、谈判的重要筹码已经消失,整体形势对被征收人趋于不利。

此时迅即聘请专业维权律师,果断提起法律程序维权似乎是必行之策。

尤其是对于此时尚未聘请律师维权的被征收人而言,这已是最后的时间节点,若继续指望靠一己之力与政府周旋,则基本维权无望。

归结起来就是,强拆发生,法律程序应随之提起。

诉强拆行为违法,是实践中最为常用的维权方式之一。


来源:临律-圣运拆迁律师:确认政府强拆违法胜诉后,如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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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任晓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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