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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拆迁征收律师咨询收费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起诉?

更新时间:2025-04-02 06:17  发布:2024-07-31 15:0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苏州拆迁征收律师咨询收费标准是什么,一、苏州拆迁征收律师咨询收费标准是什么?苏州拆迁征收律师咨询收费标准是按照每小时200元到2500元。1、计时收费标准:200-2500元/小时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不涉及财

苏州拆迁征收律师咨询收费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起诉?

一、苏州拆迁征收律师咨询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苏州拆迁征收律师咨询收费标准是什么?

苏州拆迁征收律师咨询收费标准是按照每小时200元到2500元。

1、计时收费标准:200-2500元/小时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2500-10000

3、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小于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大于1万元小于或等于10万元6-7%

大于10万元小于或等于50万元5-6%

大于5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万元4-5%

大于100万元小于或等于500万元3-4%

大于50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2-3%

大于1000万元小于或等于1亿元1-2%

大于1亿元0.5-1%

4、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各个地方的拆迁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如果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那么首先尽量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万一协商的方式无法解决,那么就只能请律师打官司了,所以就得花上一笔律师费,这样才能更大限度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拆迁方面的纠纷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是可以的,而且在这种情况之下也是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的,只不过说律师将会收取相关的代理的费用,而在前期的咨询方面的收费,可能各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或者说是各个律师事务所规定都不一样。

二、房屋拆迁一平方赔多少钱?

一、房屋拆迁一平方赔多少钱?

1、房屋拆迁一平方可能会赔偿几千元,具体每平方米的补偿价格,可以用以下补偿项目相加,再除以被拆迁房屋的面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被拆迁人若是选择产权置换方式获得补偿,拆迁方需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安置?

1、被拆迁人若是选择产权置换方式获得补偿,拆迁方需要采取异地安置、回迁安置进行安置。

(1)异地安置

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2、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需要注意的问题

(1)调换面积缩水。被征收房屋评估面积只包括套内面积而不包括公摊面积,而进行产权置换房屋的面积同城是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的合计,因此在拆一还一之后面积就缩水了。

(2)房屋产权性质、面积与容积率降质。产权调换房屋一般以经济适用房为主,房屋面积较小,容积率较大。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商品房的话,那么拆一还一之后势必导致生活水平的降低。

(3)房屋产权年限缩短。众所周知,城郊和农村的宅基地是无限期使用的,而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是有产权年限的。

(4)区位价值降低。产权调换房如果是异地安置,一般位于周边城市建设尚不成熟的偏僻地段。

(5)生活成本上升。农民上楼、危旧房改拆的情形下,原本水暖住自理免费的模式将发生变化,水费暖气费物业费样样收,被拆迁群体的生活成本大幅提高。

法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支付货币现金、产权置换、以及货币县级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等。具体的补偿方式是由被拆迁方自行决定。若是选择获得货币现金,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可能会需要协商具体每平方米补偿的单价,确定单价后,直接乘以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就可以得到最终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


三、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起诉?

一、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起诉?

1、若是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拆迁补偿纠纷,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拆迁补偿纠纷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原告败诉的,由原告承担,被告败诉的,由被告承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房屋拆迁纠纷属于民事,还是属于行政纠纷?

房屋拆迁纠纷可能属于民事,也有可能属于行政纠纷。

1、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发生拆迁纠纷后,首先需要确定具体纠纷当事人有哪些,然后确定是采取协商、还是采取起诉等方式处理该纠纷。若是想要向法院起诉,需要收集相关证明自己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材料,对于材料不齐全的情形,法院不会受理诉讼请求。


四、房屋拆迁按户口赔偿吗?

一、房屋拆迁按户口赔偿吗?

1、房屋拆迁不一定按照户口进行赔偿。

征地拆迁按户口赔偿一般来讲补偿是与户口没有关系的,只是与补偿安置的面积有联系。

但是在农村因人口较多,所以很多地方针对农村拆迁时,制定的补偿方案会与户口挂钩,满足对共同居住人的合理安置。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1、拆迁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2、拆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3、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的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拆迁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6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不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执行,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规定,只有是政府已经作出了房屋拆迁的决定,拆迁单位才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拆迁。且根据规定,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就需要支付补偿金,也即此笔补偿金需要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就支付。对于不予支付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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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梁言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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