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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的法律依据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深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更新时间:2024-12-21 20:25  发布:2024-07-31 15:1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征地的法律依据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征地是为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地通常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且是需要给予被征地的人一定的经济补偿的,土地如果被政府征收了就是属于国家的,关于征地的法律依据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有疑问,那么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

征地的法律依据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深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征地的法律依据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是为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地通常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且是需要给予被征地的人一定的经济补偿的,土地如果被政府征收了就是属于国家的,关于征地的法律依据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有疑问,那么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

一、征地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综上所述,关于征地的法律依据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征收土地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且只能是由专门的部门来征收,并且征收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纠纷是不能适用非法的手段的,公民如果认为征地危害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圣运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二、2024年国家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道路是带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现如今高铁发展广泛,修建高铁必然会涉及到征用农民耕地问题,需要对居民的土地进行补偿。那麽修建高铁,国家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听听小编的看法。

国家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土地补偿费: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具体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类似规定,你应当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安置补助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4、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

由于你所说的项目尚未进行,因此,在今后你们需要注意一个关键的时间点,就是征地机关什么时候发布预征地公告。预征地公告,就是征地机关在征地正式开始之前,向可能被征地的区域发布公告,宣布此地将被征地拆迁,在划定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权利人应维持现状,不得再新增建筑以及新增种植作物的公告。如果是在征地机关预征地公告发布后突击抢种的作物,抢建的建筑,在将来征地时是不会得到任何补偿的。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国家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铁路是连接各个地方的纽带,国家也势必会利用高铁来推动国家经济向前发展,既方便了国家,也方便了人民。在修建高铁时如涉及到占地问题,农民可按照土地管理法根据具体情况,具体条款维护自身利益。

三、深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征地行为在全国范围内都在展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生进步,领导人曾说在未来的规划里,希望中国能够建成全面小康的社会,所以现在就是为了这个政策做准备。那么关于深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一、深圳征地补偿标准

香蕉

每亩最高补偿120墩,不足120墩按实际墩数补偿,超过部分不予补偿。

大:100元/墩 (每墩>6棵)

中:50元/墩 (每墩3-6棵)

小:15元/墩 (每墩<3棵)菠萝

每亩补偿青苗费2000元。

(二)茶园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3500-4000元。

(三)竹子补偿标准

大墩:100元/墩 (每墩10枝以上)

中墩:70元/墩 (每墩5-10枝)

小墩:50元/墩 (每墩5枝以下)

(四)林木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800-1000元,房前屋后零星栽种的参考《林木、苗木信息价》补偿。

(五)耕地青苗补偿标准

1、水田青苗:每亩500-708元。

2、旱地青苗:每亩400-600元。

3、菜地青苗:每亩1500-1800元。

(六)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1、红砖石棉瓦房: 150元/平方米。

2、红砖铁皮顶房: 180元/平方米。

3、红砖瓦房: 240元/平方米。

4、简易铁皮棚: 70元/平方米。

5、简易石棉瓦棚: 50元/平方米。

6、竹架油毡石棉瓦棚: 40元/平方米。

7、绿化荫棚: 40元/平方米。

8、人工挖井: 200元/立方米。

9、手摇井: 300元/口。

10、水泥石灰池: 80元/立方米。

上述10项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可参照上述标准,特殊情况应参考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评估方法按照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结算。

涉及搬迁的,征用土地方应补偿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发生的搬迁费用。搬迁费用由双方协商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涉及经营的,征用土地方应适当补偿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发生的直接经营损失。补偿金额为协议签订之日起的前三年税后利润平均的三个月利润。

坟墓的搬迁,只补偿搬迁费。

(七)鱼塘开发费及搬迁费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2800元。

(八)苗圃、花木场、风景树、古树等的补偿标准

苗圃、花木场、风景树、古树等,原则上参考评估价格补偿搬迁费,特殊情况可考虑按评估价格补偿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首先征地补偿在每个地区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标准,有些地区会根据该地区的经济水平,人们的生活水平等设定土地补偿的标准,国家制定的标准或许对于某些地区来说太高了,但是对于某些地区又太低了,所以一般都适用自己地区制定的标准。

四、唐山市公路征地中边角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河北省三年大变样思想的指导下,最近几年,唐山市加快了公路建设。政府在修建城乡公路的时候,多少会占用到沿线居民的土地,尤其是农村土地。在一些村庄,存在一些边角地,零零散散的分布。那么,唐山市公路征地中边角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小编做个具体了解。

一、唐山市公路征地中边角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边角地是指在城市规划区或者村庄建设规划区内难以单独出具规划要点、被“三旧”改造范围地块与建设规划边沿或者线性工程控制用地范围边沿分隔(割)、面积小于3亩的地块。

1、修路占地补偿,按实际数量每亩22556元(含青苗费)的标准计算。(含解决飞地、夹心地、边角地问题修路)

2、专为其他村和单位修路,按实际数量比照永久性征地标准34080元/亩,另按粮食作物加一季青苗补偿费683.5元/亩的标准计算。互相专为其他村和单位修路的,按长度抵顶后的路段按该标准给予补偿。插花互相占地修路不按该标准补偿。(含解决飞地、夹心地、边角地问题修路)

二、征地补偿过程中要掌握哪些原则?

1、使用国有荒山、荒坡,河流水面、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2、征用集体耕地,依法据实给予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按兰青二线标准执行。

3、青苗补偿费按年产值计算,临时用地按年产值和实际使用年期予以补偿。

4、苗圃及2-5年生(胸径5厘米以下)的小幼树,原则上应予移栽;不能移栽的,按本方案确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5、征用宅基地按其邻近地类补偿,并给搬迁户1000元的搬迁补助。

6、在工程建设征迁工作中,遇到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应实事求是地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对地类认定有异议的,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建筑、构筑物等级、成新度,树木的品种规格等认定有异议的,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鉴定。

7、人均耕地的测算以行政村为单位核定。实施征地拆迁后,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按年产值30倍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原则上应兑现给被征地村民。

综上所述,根据当地政策,征地过程中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补偿款发放到位。唐山市公路征地中边角地补偿标准是每亩22000元左右,这个费用包括了青苗费。如果边角地上面种植庄稼、养殖家畜,政府部门还应该根据市场价值核算,按市价补偿。农民拿到补偿款有异议的,可以向唐山市建设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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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韩怡依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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