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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房子拆迁纠纷如何处理,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12-22 09:41  发布:2024-07-31 15:2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发生房子拆迁纠纷如何处理,一、发生房子拆迁纠纷如何处理?1、发生房子拆迁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

发生房子拆迁纠纷如何处理,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发生房子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一、发生房子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1、发生房子拆迁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处理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应区分两种不同的动迁情形:

一是动迁房屋是公房的情形。按照公房管理以及动拆迁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公房动迁安置首先要确定应安置人口。

二是动迁房屋是私房(即居民个人名下的产权房)的情形。相对公房动迁而言,这种情形较为简单明晰。对私房的动迁,一般以产权人为应安置人口,实际居住在房屋中的人员应由产权人负责安置。产权人之间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如房屋产权系按份共有,拆迁补偿款原则上亦按各产权人享有的产权份额进行分割;如房屋产权系共同共有,动迁补偿款的分割则以等分为原则,再综合考虑各产权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及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并应体现对有特殊困难的产权人的关心和照顾。

二、房屋拆迁补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拆迁补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补偿标准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等。

1、补偿标准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按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标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拆迁通告公布后改建、扩建、装饰的设施,以及其他原约定不补偿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2、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3、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6、拆迁安置

安置地点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的性质确定。安置分为一次性安置和过渡性安置。异地安置的,应当一次性安置到位;回迁安置的,可先作过渡性安置。高层建筑过渡安置期限一般为三年,多层建筑过渡安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半。

三、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包括坚持依法拆迁、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注意把握工作主动性、要加强拆迁政策的宣传、培训等。

1、坚持依法拆迁

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人数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在安置时也存在着地基位置、房屋层次、座向及面积等问题,每个环节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敏感的。如果在拆迁户的房屋面积、补偿金额等问题上稍有差错,农民就会指责谩骂,拒绝拆迁。因此,坚持依法拆迁是农村房屋拆迁工作的正确选择。

2、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在补偿价格上,由于每个拆迁项目都有其特殊性,选用拆迁政策的同时往往会带来二个具体问题。一是补偿的价格标准远远低于实际交易价格或群众的心理承受力;二是补偿的标准大大高于群众的心理要求。

3、注意把握工作主动性

拆迁房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因此,作为拆迁人应始终把握拆迁环节中的主动权。一是在付款方式上,对规定的补偿费,做到签订协议后先付一部分,待房屋搬迁并经拆迁人验收合格后再全部结清。

4、要加强拆迁政策的宣传、培训

要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操作业务培训。拆迁前必须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操作技能。要向拆迁户广泛宣传有关拆迁政策,特别是要做好解释工作。

政府一旦作出了拆迁房屋的决定,那么就有可能会发生拆迁纠纷,此类纠纷发生之后,对于纠纷当事人来说,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处理纠纷。如果对发生房子拆迁纠纷如何处理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二、拆迁房有纠纷能拆了么?

一、拆迁房有纠纷能拆了么?

若是被拆迁的房屋是有纠纷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被拆迁的房屋必须在征得房主的同意下才可以进行拆迁,且关于拆迁款的问题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在拆迁的过程中最好签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3、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拆除行为。同时,政府实施拆除行为,必须依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有纠纷的房屋怎么规定的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征地拆迁的费用要给多少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有纠纷的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拆迁的,且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但强制拆迁也是要给相应的补偿的。

拆迁房有纠纷能拆了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行政机关没有和行政相对人之间达成一致的,那么行政相对人就可以请求行政机关向自己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之后再予以拆除,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三、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1、拆迁安徽省的房屋,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进行拆迁安置,相关土地补偿一般不会进行单独考虑。

会在房价中进行一并考虑或者进行面积置换或者货币补偿,相关划拨土地的补偿,相对于商品房的补偿较低,农村的房屋拆迁需要根据当地公布拆迁安置政策。

3、行动建议:

(1)注意保存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书,存在不同的产权比例,需要提前和其他产权人进行沟通,做好相关拆迁安置共同工作

(2)注意政府部门相关拆迁安置协议的公示,积极参加村集体相关意见征求会议,提出自己的建议

(3进行公示后,相关建设不要随意赠与,容易被认为违章建筑,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二、房子被拆迁土地会被收回吗?

1、房子被拆迁土地会被收回。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前提是房屋被依法征收,言外之意,如果房屋被非法征收、破坏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房屋灭失的,不会产生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法律后果,该使用权仍属于被征收人享有。

2、拆迁房屋首先要获得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三、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生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剂纠纷的原因包括一方不履行约定等。

常见不履行约定的情形包括,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而引发的纠纷。

2、以下情形出现后,也有可能会引发纠纷:

(1)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纠纷。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引发的纠纷。

(2)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而引发的纠纷。

(3)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4)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而引发的纠纷。

安徽地区的被拆迁方,最终可以获得的补偿数额,需要结合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确定,标准之中对补偿数额没有约定的,可以临时协商确定具体补偿多少钱。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四、单位房要拆怎么补偿是正确的?

一、单位房要拆怎么补偿是正确的?

可以按照当地的拆迁标准及集资时所占的比例补偿。单位房又称为集资房,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房属于公房,一般在购房的时候都是成本价或优惠后的价格,与商品房价格相比更便宜一些,但出售单位房需要支付一笔土地出让金,至于土地出让金的金额,按当地规定支付,商品房是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的住房,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在转让单位房的过程中,除了需补交一笔土地出让金,因为原土地是国家划拨的,转让给他人时需将土地转为出让地,因此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一般为房子评估价的百分之一,但商品房在转让时不用补交。

二、有产权纠纷房屋拆迁怎么办

拆迁房屋有权属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和拆迁货币补偿金及住房改善费的提存公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房屋在拆迁之前如果遇到产权纠纷的,那么就需要把产权纠纷处理完成了之后才能实施拆迁行为,这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调解,也可以通过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房屋拆迁的赔偿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产权置换。

单位房要拆怎么补偿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行政机关实施拆迁行为的,那么不仅仅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还需要向行政相对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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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明慧妍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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