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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的,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5-04-03 05:56  发布:2024-07-31 15:2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征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的,一、征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的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

征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的,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征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的

一、征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的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三、拆迁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起诉:

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交纳起诉费。等待法院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2、受理:

法院审核起诉材料,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通知应诉:

法院经过审核,认为该案属于自己管辖,通知被告应诉。

4、开庭审理:

受理后,审判人员会安排具体开庭时间。开庭后,原告、被告双方到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陈诉最后意见。

5、委托鉴定:

需鉴定人员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书,法院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结论。

6、裁判:

法院在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据进行认定,适用相关法律,作出裁判文书。

7、裁判文书的送达和上诉:

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8、二审:

上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庭审理,依法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仍不服,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

9、执行:

如果赔偿义务人未在判决生效3日内支付款项,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综上所述,政府征地拆迁过程容易出现问题,村民遇到阳东政府征收土地暴力手段的,应该向上级部门反映,找律师发起诉讼。这类诉讼应该属于行政诉讼,村民收集好政府暴力拆迁的证据材料,将其告上法院。确定政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相关责任人会被追责,并承担对受害村民的赔偿。

拆迁纠纷发生之后一定要及时的处理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只要本人有合法的证据,那么自己的诉求就可以获得受理,拆迁补偿是必须要在支付了拆迁费用之后才能实施拆迁行为,所以,一定要多了解一下征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的,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损。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二、土地按国家征收多少钱一亩?

一、土地按国家征收多少钱一亩?

土地被国家征收一亩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单价,可以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相加,最后处于被征收土地的面积。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谁有权征收土地?

1、县级以上的政府需要征收土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按项目供地。具体工作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被征收土地的权利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利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

(2)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三、被征收方一定可以获得青苗补助费吗?

1、被征收方不一定可以获得青苗补助费。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标准:

(1)被征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

(2)鱼苗放养2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2年的,按照放养鱼苗费的3至4倍补偿。

2、收回农民耕种的国有土地,不支付土地补偿费。

有青苗的,支付青苗补偿费;已经耕种10年以上,收回后直接影响农民生活的,按照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支付困难补助费。

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只有县级以上的政府才有资格征收土地,但是并没有规定土地按国家征收多少钱一亩。政府在实施征地行为之前,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形,依法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制定的标准要具有合理性,后期被征收方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是结合补偿标准确定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三、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补偿标准是各地方政府自行规定的,没有固定的数值。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收农民土地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方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申请征收农村土地需准备哪些材料?

1、县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审查意;

3、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

5、关于补偿费用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妥善安置被征地农牧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请况说明;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7、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或批准文件;

8、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设计文件;

9、是否压覆以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有关文件或意见;

10、地质遭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表;

11、拟征地块的书面告知文书及听证材料;

12、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认证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13、补充耕地协议书或验收文件;

14、建设项目用地查看记录表;

15、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或铁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

16、林地审核同意书。

四、申请征收农村土地需要支付哪些补偿金?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可见,只有等当地人民政府出了公示之后才能确定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政府部门征收集体土地时要对农民支付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标准实际上跟青苗的类型,青苗生长时节都有一定关系。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圣运网专业律师。


四、2024年公路占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路占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路占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确定。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是什么?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安置补助费应该如何计算?

(一)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专业鱼池(塘)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征用园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4至6倍的80%至100%补助;征用经济林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4至6倍的70%补助;征用其他林地的,按该土地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的4至6倍的 50%补助。

(三)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企业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和水塘、渠、坝等农田水利用地,需易地重建的,按照重建地类别标准支付安置补助费;不需要恢复重建的,酌情补助。

(四)征用荒山、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公路占地拆迁补偿标准是需要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进行确定,而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的状况不一样,土地原来的产值和土地原来的用途不一样,所以都会导致计算出来的最终土地补偿的标准不一样。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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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陶建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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