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拆迁纠纷中如何保全财产?

更新时间:2024-12-22 13:37  发布:2024-07-31 15:2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一、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房屋被拆迁,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

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拆迁纠纷中如何保全财产?

一、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一、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被拆迁,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二、拆迁房产继承过户一般程序是什么?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拆迁纠纷之后,那么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就是双方当事人通过私底下协商的方式来处理,然后达成一致的意见,就按照双方的一致内容来履行义务就可以了。但也有些人根本就没有办法解决,因为矛盾比较大,这个时候就可以到法院去做。

二、拆迁纠纷一般怎么解决?

一、拆迁纠纷一般怎么解决?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费?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这些纠纷发生之后,那么完全是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的,比如说说可以首先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决的申请。但这个时候也是需要注意,这并不是唯一的途径,在对于行政裁决所作出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依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三、拆迁纠纷中如何保全财产?

一、拆迁纠纷中如何保全财产?

(一)提出申请。诉中和诉前都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二)提供担保。诉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诉前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申请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三)法院裁定。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诉前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诉前财产保全的最长期限为三十日。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会解除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财产保全哪些情况可以解除

(一)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三)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四)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作出新裁定撤销原保全裁定的;

(五)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

发生拆迁纠纷之后,若是没有办法私底下协商来解决的,这个时候是可以解委托律师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在诉讼之前或者是在诉讼的过程当中提出加强保全的申请,只不过说是需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诉讼保全的申请,然后人民法院就会处理。

四、房子拆迁是否有合同纠纷?

一、房子拆迁是否有合同纠纷?

房子拆迁是有合同纠纷,比如说关于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的。

(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

(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

(三)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

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拆迁人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令被拆迁人搬迁至安置房。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涉诉客体的特殊性

从我国的立法体例来看,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已经纳入房地产法律规范的范畴,它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只有涉诉的房屋必须是被确定拆迁或已被拆迁这一客观事实的发生,才能引起涉诉主体间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或行政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涉诉法律事实的复合性

拆迁管理一章中,相继规范了城市房屋拆迁中的两种法律事实,就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两种情况。按最高人民法院法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涉诉的按民事案件受理,后一种则属于行政案件。

关于房屋拆迁发生纠纷之后,那么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千万不能够通过暴力的方式,否则自身行为也就具有了违法性,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对案侦查,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比如说发生了房屋安置补偿协议纠纷之后,可以提出行政裁决。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好

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最好

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流程

房屋拆迁房产纠纷

拆迁房产纠纷案例大全

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最好

拆迁房的纠纷

房屋拆迁纠纷

来源:临律-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拆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好


页面浏览:2341
文章编辑:贺光艺
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

上一篇:征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的,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下一篇:征收维权中的听证程序,你应该这样申请!,房屋强拆该怎么进行维权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