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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起诉,朋友在农村收房了,农村房屋怎么征收

更新时间:2024-12-22 13:17  发布:2024-07-31 15:2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起诉,一、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起诉?房屋拆迁纠纷起诉需要当事人提交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提交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

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起诉,朋友在农村收房了,农村房屋怎么征收

一、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起诉

一、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起诉?

房屋拆迁纠纷起诉需要当事人提交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提交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什么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在处理上如租赁期限未满的,则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仍享受有使用权,拆迁人应该寻找周转房予以安置过渡。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该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人当然是被拆迁人。

承租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应保持,但租赁合同因原房屋被拆迁也应作相应修改。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无条件迁让,并承担拒迁的法律责任。如未定租赁期限的,应当确定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的使用权,责令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协约一定租赁期限。如协约不成,被拆迁人要求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法院一般应当准许。但承租人确无腾房条件的,在征得被拆迁人同意后可判令拆迁人对承担人进行安置,由承租人根据承租房屋价格的实际情况,付给被拆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四、法院起诉费用由谁来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五、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除了交纳案件受理费之外,还应交纳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统称为其他诉讼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

1、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2、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本文介绍了与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起诉问题相关的内容,当事人遇到拆迁纠纷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人只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件和拆迁安置协议,符合立案的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本文所提供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房屋拆迁补偿会低于市价吗?

一、房屋拆迁补偿会低于市价吗?

1、房屋拆迁补偿不会低于市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二、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复核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1、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2、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

(1)专家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2)因房屋征收评估、复核评估、鉴定工作需要查询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权属以及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三、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选择评估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勘察测量;公示初步估价结果;复核申请或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

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

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

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

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金额,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直接相关,而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一般需要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若是被拆迁方对评估结果不服,是可以提出复核申请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对房屋拆迁补偿会低于市价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三、朋友在农村收房了,农村房屋怎么征收

一、农村房屋怎么征收?

农村房屋征收程序为: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4、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5、入户调查;

6、评估结果公示;

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8、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9、发放、领取补偿款;

10、拆除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流程具体环节都有什么?

1、编制年度计划

住建部门会同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房保障局等部门,按照区、县的改造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等规划,编制每年度的征收计划。这个征收计划编制好了之后,需要提交同等级别的政府来审批。

2、确定征收项目

年度征收计划,经政府审批之后,一般由实施单位(乡镇、街道办或者是开发区)来组织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到会村民(代表)50%以上同意改造,就可以开始办理手续。办理的手续包括项目立项、选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这里需特别提醒注意的是,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时候,建议确定每户的代表,以便由每户代表将来签署一系列文件。最好在开之前把确定代表的这个事通过一个授权书,让每户能签字都签上字,确认一下。

3、确定征收范围

住建部门根据规划意见,会同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提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征收范围。确定之后,报同级政府审查确定。

4、提出征地申请

由自然资源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向同级政府提出征地申请。

5、发布证书告知书

政府审查确定了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范围后,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征地告知书。告知书应当明确告知征收项目范围,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

6、房屋摸底调查

建部门会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以及街道办或乡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登记。

对没有登记的房屋,应当进行调查、认定,并作出处理。

调查结果,应当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对于有争议的建筑,需要有关部门,甚至包括律师参与,进行是否违法的认定,以免将来发生争议,或者是为我们将来一旦产生风险,比如说诉讼,做出应对。

各个街道办或者乡镇应当提供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现状平面图。

7、选择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需要从拆迁办或者是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定的,或者入库的评估机构名单中,选择评估机构。

选择方式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电话通知评估机构参与评选,评选应当由政府来组织,选择权是在被征收人。

能够协商确定的就协商确定,协商不了的可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来确定。

确定评估机构之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告知评估机构,并且签订书面的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也可以由作为征收实施单位的被征收人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来签订,或者是乡镇、街道办来签订。评估机构确定后,不得转让或者变相的再委托其他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来评估这个业务。

8、开展预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出之后,可以要求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展预评估工作,预评估还需要为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提供预评估单价作为参考。

9、拟订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补偿方案一般由作为实施单位的村委、街道办或乡镇来拟定。拟定之后报政府论证,并在征地范围内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根据各自的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各自的意见。如果意见较大,应当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

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5日。

10、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乡镇、镇街道办或者开发区应会同以及村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作评估报告,并把评估报告及时上报政府备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可以由中介机构协助来做。

11、补偿资金保障及安置房源保障

对于补偿资金,应当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征收补偿费用,确保征收补偿费用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安置的房源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新建,或者购买,确保征收产权调换。安置房源的落实,如果要签署新建或者购买房屋的协议,可以约定协议自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之日起生效。

12、评估结果公示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规定,初步评估报告出来之后,应当向被征收人公示,具体由作为实施单位的乡镇、街道办,或者开发区甚至是村委来负责办理。公示还需要安排负责评估的评估师现场做出解释说明。

对于初步评估结果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3、送达评估报告

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过程中对被征收人的异议以及复核还有鉴定结果,修正评估报告,形成了最终的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送达给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和村委。送达之后,由这些实施主体向被征收人分别送达评估报告。

送达办法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应当送达到本人手里。如果本人拒收,可以留置送达。也就是说送达的时候,尽量的要求村委或者街道办、开发区、镇政府的人在现场作为见证。如果遇到被征收人不签字,可以留置送达。对于找不着人的,经过多方核实确实找不着,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14、公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满后,需要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听证会情况,根据相应的意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此后由被征收人根据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由作为实施单位的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政府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地点、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事项。

签署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应当是户的代表人。

15、申请征收土地

市、区县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向有权批准的上级政府提出申请。具体负责业务的部门应当是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上面十四步所形成的材料。接收的部门自然资源部或者是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部分被征收人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影响征地的申请,但需要在申请材料里说明。

16、作出征地决定,发布征地公告

土地征收获得批准后,区县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发布及时发布征地公告,还应当根据规划、调查登记结果和征收补偿的方案,作出征地决定并对外公布。

17、做出征地补偿决定

征地的批准文件生效后,关于安置房屋的建设协议或者是购买协议生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开始履行。

在补偿方案约定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可以由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要依法作出补偿决定。

从村委会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收回土地使用权到政府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以及补偿决定期间,遵守法定程序。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村委会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在申请收回土地的时候,应当先向乡镇或者街道办以及开发区提出申请材料,由乡镇或街道办转交区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收到后,需要调查核实,并向被征收人发出调查手续,也可以同时要求及时签署协议,办理拆迁补偿事宜。如果被征收人,没有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与征收实施主体签署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材料报区县人民政府,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在决定之前,区县人民政府,还可以再通知被征收人及时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如果被征收人还是不能与征收实施主体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收回土地的决定及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送达的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送达的规定。

18、申请强制执行

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后,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征收人,没有及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没有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区县政府应当催告10日内履行。被征收人不履行的,可以由作为实施单位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全面审查补偿安置是否合法,责令交出土地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审查的范围包括:是否依法征收,被征收人拒绝合理补偿是否合理,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补偿款是否提存。

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之后,会给被征收人发出通知,要求提供说明、陈述或者申辩,要求被征收人限期办理及履行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没有履行,法院最终做出裁定,强制执行补偿决定。根据裁执分离的原则,法院裁定后应当由政府也就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0、拆除征收房屋

征地申请被批准后,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生效。被征收人就应当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及时的完成搬迁。在搬迁之前,该支付的费用都需要支付给被征收人。完成搬迁以后,由作为实施单位的乡镇或者街道办或者开发区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拆除机构拆除被征收房屋。

如果是由法院裁定的强制执行,则也是由实施单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拆除公司拆除房屋。在拆除之前,需要依法提存补偿费用,还需要保障被征收人的人身安全。

21、移交征收土地

征收范围内,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完毕后,清理完毕建筑垃圾,平整土地形成净地,修建完安全墙后,由作为实施单位的乡镇或者街道办、开发区,将被征收的土地移交有关部门,并完善相关移交手续。

22、审计并公布结果

移交土地后,由审计部门对征收补偿费用、征收补偿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地公布审计结果。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农村房屋怎么征收,具体是怎么征收要看你所在的城市,比如一线城市下属乡镇,和三线城市下属乡镇实际征收都会有所变化,征收所给的钱款都不一样,当然也要看你房屋面积还有很多的方面等等,如果您有什么困扰可以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我们有着专业的律师团队,能为您排忧解难。


四、农村150平方两层楼拆迁大概能有多少钱?

一、农村150平方两层楼拆迁大概能有多少钱?

农村150平方两层楼拆迁大概能有几百万元,具体的补偿数额,可以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拆迁户头费是多少元?

1、农村拆迁户头费可能为几万元,也有可能为其他的数额,当然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户口费。

(1)按户口补偿: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2)按人头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户口的一家人视其是否成家立业能否分户另行分配宅基地由村委制定的统一章程规定处理。

对村集体的公共积累用于拆迁赔偿补贴或补助的应按本集体经济成员按人头分配补贴。

2、农村拆迁款不一定是打给户主。

通常拆迁款是由户主领取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拆迁款不是给户主一个人的,而是由户主领取,然后再分配,如果户主拿到钱后不予分配,其妻儿可以起诉他要求分割财产。所以拆迁款是先被打给户主再进行分配的。

三、农村拆迁补偿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拆迁补偿款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

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2、分割拆迁补偿款的注意事项

(1)售后公房的拆迁属于私房的拆迁范围,不应适用公房拆迁的有关政策。此时的拆迁补偿款能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关键是看售后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搜集证据。

(3)注意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4)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

(5)注意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在,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应证明自己作为同住人在他处并无其他公房可供居住,或者虽有公房但确系居住困难。

不管被拆迁的房屋是修建在农村,还是城镇,也不管房屋的面积是150平方米,还是只有50平方米,被拆迁方通常都可以获得拆迁补偿金。对农村150平方两层楼拆迁大概能有多少钱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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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房子拆迁纠纷怎么起诉,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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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俞中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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