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不是法定的,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规定补偿标准。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三、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二)安置房的面积、标准和位置;
(三)产权调换房屋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五)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或者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四、征地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五、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应当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
《民法典》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在各地人民政府还没有出公示之前是不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一、拆迁有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拆迁有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实际上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的争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也是可以提请当地的人民政府来处理纠纷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1)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三、拆迁纠纷起诉条件是什么
征地拆迁产生纠纷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通常为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
1.提起诉讼的是行政诉讼法上适格的原告,在征地拆迁诉讼中的原告通常是被拆迁人。
2.有明确的被告,通常为拆迁人、房屋和土地的征收人或者相关部门。
3.事实根据包括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需要提供关于征地拆迁中的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以及拆迁通知等,能证明拆迁事实和违法拆迁的证据。
4.选择正确的征地拆迁纠纷的受诉法院。
四、拆迁纠纷起诉费如何缴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到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到4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至100元。
3、有财产争议其争议金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1)超过1千元到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2)超过10万元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3)超过2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到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拆迁有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请求政府或其他组织调解或者依法进行处理。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一、农村拆迁土地多少钱一亩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征收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有哪些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4、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5、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7、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8、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拆迁程序是什么
1、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6、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7、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8、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9、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农村拆迁土地多少钱一亩,具体需要依据补偿的项目来确定补偿的标准。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
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二、承包的荒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
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荒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并非农民个人所有,故被征收荒地的补偿费用应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系为保证农民的生活所需,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承包户享有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不具备社会保障功能,更多是带有商业性质,承包户不会因土地被征收而丧失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在土地被征收后,相应的土地补偿款应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包户的损失可以通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形式得到添补。当然,承包户因土地被征收,造成剩余承包期限内无法继续承包经营的损失,可以要求给予适当补偿。
三、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发放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为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所以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归集体所有,因为百姓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的费用归百姓所有。
需要百姓注意的是,土地管理法中说明了各地区应当制定综合地价,以确定百姓的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偿标准,并且制定相关费用的分配方法,再次明确说明了地上物、青苗等补偿费用归所有人所有,对土地补偿费用的支配需要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这也就再次说明了,只要是和土地补偿费用支配有关系的,村委会或某个人都不能擅自作出决定,必须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如果发现私自挪用支配补偿款的就属于违法行为。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在看完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根据法律的要求,进行土地征收的,一定是补偿先到位,否则的话是不能先开始征收。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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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民法典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2021年民法典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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