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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打官司怎么维权,拆迁房屋的纠纷怎么处理搬迁?

更新时间:2025-04-01 00:47  发布:2024-07-31 15:3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纠纷打官司怎么维权,一、拆迁纠纷打官司怎么维权?拆迁纠纷打官司维权的方式为向法院提交佐证自己观点的证据,具体拆迁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等,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

拆迁纠纷打官司怎么维权,拆迁房屋的纠纷怎么处理搬迁?

一、拆迁纠纷打官司怎么维权

一、拆迁纠纷打官司怎么维权?

拆迁纠纷打官司维权的方式为向法院提交佐证自己观点的证据,具体拆迁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等,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

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的证据包括土地房屋产权证明、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1、土地房屋产权证明。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提交相关建设批准文件。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需要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有建设批准文件的也可以同时提交,在实务中发现,某些地区会有一些类似于土地使用税凭证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如视频或者照片等等。

这些视频和照片,最好能够反映在强拆现场进行指挥的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员,这样才能将案件事实板上钉钉。

当然,如果强拆人员禁止围观人员进入强拆现场、恶意抢夺摄录设备、或者进行偷拆等等,导致原告实在无法提交这些证据,对于原告来说,也并非真的没有办法。

3、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这些证据主要包括前述视频、照片,以及部分通过信息公开程序获知的其他证据材料等等,案件不同,则证据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签署房屋拆迁协议后的被告是谁?

1、签署房屋拆迁协议后的被告可能是拆迁方、也有可能是被拆迁方。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发生拆迁纠纷后,房屋可能会被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发生拆迁纠纷后当然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自己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材料。无法提交相应材料的情形,法院不会受理诉讼请求。对拆迁纠纷打官司怎么维权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二、拆迁协议纠纷怎么起诉动迁

一、拆迁协议纠纷怎么起诉动迁?

1、发生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后,若是想要起诉,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征收决定等的材料。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采取行政或司法强制的方式处理纠纷。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二、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了可以反悔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

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

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三、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房屋在拆迁之前如果遇到产权纠纷的,那么就需要把产权纠纷处理完成了之后才能实施拆迁行为,这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调解,也可以通过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房屋拆迁的赔偿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产权置换。

发生拆迁纠纷之后,若是想要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在收到起诉请求之后,需要结合现行法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诉讼请求的决定。以上就是关于拆迁协议纠纷怎么起诉动迁的相关介绍。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三、拆迁房屋的纠纷怎么处理搬迁?

一、拆迁房屋的纠纷怎么处理搬迁?

1、拆迁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申请行政裁决、申请行政复议、以及向法院起诉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1、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

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常见的处理拆迁纠纷的方式包括申请行政裁决等,引发拆迁纠纷的原因是多样的,而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不同,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该纠纷。若是在拆迁纠纷发生之后,纠纷当事人并不能分析导致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可以直接向专业的拆迁律师提出委托请求。

三、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拆迁房屋的纠纷怎么处理搬迁,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在拆迁过程当中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的。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四、民事工伤纠纷最晚多久结案?

一、民事工伤纠纷最晚多久结案?

1、民事工伤纠纷最晚6个月结案,工伤类民事纠纷一般六个月、或者是三个月内结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可能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治(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二、不予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职员故意犯罪受伤、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残的,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活着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

(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工伤行政诉讼被法院受理后,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1、工伤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具有特殊性,劳动者、用人单位、人社局在各自权利义务范围内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者应就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举证,可就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违法提供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不属于工伤或不应视同工伤;人社局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工伤认定决定合法,包括职权、程序、实体、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证据、依据;另外,人社局有调查核实责任。在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社局都完成举证责任的前提下,应当对各方所举证据综合认定。

2、工伤认定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举证能力较弱。

不能过度苛求其承担过重的证明责任,劳动者举证达到清楚而有说服力的最低证明要求即可。职员若是认为自己的伤情属于工伤,需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出此申请的时候,需要向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也需要提交医疗诊断证明、或者是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的材料。

民事工伤纠纷最晚多久结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发生的工伤纠纷,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6个月时间之内审理完毕。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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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拆迁纠纷打官司怎么维权,拆迁打官司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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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杜怡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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