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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违法拆迁,这么多法院,我该向哪家起诉,拆迁法院怎么起诉

更新时间:2024-12-22 16:36  发布:2024-07-31 15:4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遇到违法拆迁,这么多法院,我该向哪家起诉,许多被拆迁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想要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时,总是会对行政诉讼相关的程序规定产生很多疑问。首当其冲的几个问题就是,向谁告?何时告?怎么告?我们今天就来解决这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因城市

遇到违法拆迁,这么多法院,我该向哪家起诉,拆迁法院怎么起诉

一、遇到违法拆迁,这么多法院,我该向哪家起诉

许多被拆迁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想要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时,总是会对行政诉讼相关的程序规定产生很多疑问。首当其冲的几个问题就是,向谁告?何时告?怎么告?

我们今天就来解决这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因城市拆迁问题导致的行政诉讼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呢?其实也就是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

想要弄清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我们想要起诉的究竟是哪个行政机关。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行政行为这一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条文中所提到的行政行为指的便是具体行政行为。所谓具体行政行为,简而言之,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我们之所以想要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都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要明确好究竟是哪个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我们权力,此行政机关便是我们起诉的对象。找到了起诉对象,便可以据此进一步确定管辖的法院。

《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有很多的规定,这里选择了一些与拆迁行政诉讼有关的条文,为大家解读一下。

首先来看级别管辖,级别管辖解决的是被拆迁人面对拆迁行政诉讼时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对于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于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院一般仅管辖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因此实务中此问题一般是指该向基层法院还是向中级法院起诉。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如下的规定:

“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由此可知,我国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大多数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的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拆迁行政诉讼来说,如果侵犯到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应当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其他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比如城乡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房屋登记机构等行政机关,则应当向基层法院起诉。

确定了级别管辖以后,我们再来看拆迁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问题。所谓地域管辖,就是指应当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上述法律可知,大部分情况之下行政诉讼由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管辖,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进行管辖。而对于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就拆迁案件来说例如房屋强拆、房屋征收决定等行政行为,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司法强拆可以起诉吗

司法强拆可以起诉。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强拆后向法院起诉的,可以提交诉讼状和有关证据,由法院在审查后立案处理,具体情况下要根据该强拆的行为是否违法来进行认定,如果强拆属于违法的情况,那么就是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强迁有哪几种方式

1、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2、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拆迁法院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1、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一: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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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遇到违法拆迁,这么多法院,我该向哪家起诉,拆迁法院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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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皮丽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