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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纠纷的原因是什么,搬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5-04-18 06:35  发布:2024-07-31 15:5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征地补偿纠纷的原因是什么,(一)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原因: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承包地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归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征地补偿纠纷的原因是什么,搬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一)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原因:

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

承包地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归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由于农村土地权属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补偿费无法为农民所掌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该物的所有者,通常为农民个人所享有;

安置补助费国家规定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所享有,若农民自谋职业,应发给农民个人。

但现行的立法模式并没有为“集体”作出严格界定,现实中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存在三种模式,即乡镇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对所有权主体多级性和不确定性的规定,反而造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虚位,导致了集体土地人人所有,却人人无权。

因为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多解散,原来属于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已经分给各村内小组的农户承包经营,而且当初分地的时候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大多不健全,在土地未被征收时这种潜在的权属不清问题一般不太引人注意,但是当面临补偿金的时候,三个主体都争抢土地补偿金,即使属于村内小组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后,乡镇、村克扣、截留补偿金的不正常现象大量存在,补偿金落实到真正土地权利人手中的所剩无几。

2、国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都是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的,其补偿标准计算的基准是农地的年产值,而土地补偿费的确定很大程度上与被征地所处的区位、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区域基础设施条件等紧密相关,而与土地年产值的关联性并不明显,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较土地实际产出价值而言往往失真。

由于政府作为利益参与方分享土地征收的利益,被征收方又极少参与征收过程,导致很多地方政府常常按照法定最低标准给予补偿甚至连法定的最低标准也达不到,在自由裁决的权限内,出现显失公平的不合理现象更是常见。

实践中政府往往以支付较低的补偿费为对价获得土地,再以很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入市场,但失地的集体组织和农民却不能从增值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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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征地补偿纠纷的原因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二、合村并镇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以上的回答,合村并镇导致农民的房屋拆迁最终补偿一般是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给钱一种是统一修建房屋农民优惠受偿。

这两种方式都是合村并镇后对农民的实际补偿,具体的办法需要由各地区具体的政策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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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村并镇农民的房屋拆迁不给钱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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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搬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什么

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5、补偿费用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农村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征收拆迁不公平、公正的,当事人不服房屋征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权益。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搬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四、拆迁补偿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

一、拆迁补偿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

1、拆迁补偿政策不属于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人类无法预知不能避免的,例如自然灾害。政府拆迁是属于行政征收行为,政府在土地使用权收回、出让、拆迁补偿、安置四方面,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回避。

2、不可抗力因素包括:

(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等;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

(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二、拆迁补偿款能不能进行保全?

1、拆迁补偿款不一定能进行保全,一般情形下,满足以下情形可以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2、法院可能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三、拆迁补偿金在什么时候发放?

1、拆迁补偿金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发放。

拆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具体的发放日期,可以通过查看拆迁补偿协议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各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一般是公开的,故此拆迁补偿政策不属于不可抗力。要构成不可抗力,需要满足不可预见等的相关条件。若是对拆迁补偿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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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汪艺华
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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