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12-22 17:29  发布:2024-07-31 15:5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一、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城镇化建设是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和载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就城市建设来说,征地拆迁是关键环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

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

城镇化建设是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和载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就城市建设来说,征地拆迁是关键环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导致了各种矛盾冲突,从而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1、征收涉及个人利益,有的被征收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征收观念,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法律的空白和“盲点”。

3、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4、综合协调和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

5、司法强拆可能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6、当事人寻求法律途径救济的维权意识不够。

7、房屋征收信访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8、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着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

二、征地拆迁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2、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二、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

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拆除、居民动迁和劳动力安置等项工作。

违规拆迁安置一先拆迁后补偿

律师代理的案子中有不少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采用“先拆后补”的方式进行拆迁,这是极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采用“先补偿后拆迁”的方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

违规拆迁安置二补偿所依据的评估时点错误

我国虽然明文规定房屋价值的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但存在因种种原因七八年后下发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况,此时的房价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无疑是不公的!而这种长期拖延的形成,只能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其责任。“久拖不决(征收补偿决定)”期间的房屋价格上涨,理应由对征收项目负有实施职权的政府一方“买单”。

违规拆迁安置三“拆违”“拆危”等违法拆迁现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伴随在拆迁过程中的“拆违”以及“拆危”案件更为常见。不少拆迁方更是以拆违和拆危之名行强拆之实,以减少给广大被拆迁人的补偿。当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时,不少被拆迁人自认理亏,以为房子被拆除也理所应当,却不知这可能是被拆迁方的惯用伎俩和手段。

三、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一)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产权调换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费。

(二)作价补偿。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不足之处是使用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初始投资过大。

(三)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补偿中,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这是一种折衷的形式,有利于协调拆迁双方在补偿形式问题上的分歧。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1、双方所签的合同有效时的纠纷处理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房产商擅自改变房屋座向等情况,可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但按规定房产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被拆迁方变更方案。如果房产商未告知,房产商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存在有价差,应按合同约定安置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分别进行评估,房产商补偿被拆迁方的价差损失,且房产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现在修建的巷道营业房均可营业,并不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只是实现大小的问题。那么,就不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2、被拆迁方不要安置房而要求赔偿时的纠纷处理

被拆迁方不要现在的营业房而要求赔偿,按《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拆迁补偿形式实行作价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被拆除人有权选择补偿形式。”的规定,房产商只能按被拆迁方被拆迁时的房屋按市场指导价进行作价补偿,由房产商承担违约责任。

3、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的纠纷处理

如果房产商所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属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若房产商交付的营业房与合同约定的房屋朝向、位置等发生较大变化,使被拆迁方通过拆迁安置获得该营业房用于经营的合同目的难以实现,仅从房屋价差补偿,不能弥补今后经营的损失。因此,这种情况下房产商的违约属根本性违约,故被拆迁方要求解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应当予以解除。即便是房产商的违约系他人的行为造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有哪些?

一、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有哪些?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二、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其一,第三人或单位调解。譬如人民调解中心等,利用民间或半官方的第三人居间进行梳理矛盾,找到问题解决点,从而找出各方满意的方案,解决纠纷。相比第一种,此种方式需要找到协调能力强的第三方,也是较好的方式;

其二,行政机关调解。运用政府的公信力,寻求政府的中间人地位和政府的社会权威解决纠纷,是大多数难解决纠纷的解决途径;

其三,国家赋予准法律裁决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和行业法律人士组成仲裁庭,仲裁裁决具有判决书一样的法律效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是上升到司法层面的解决方式;

其四,司法途径。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此方法是纠纷的最终解决办法,以国家机器保证判决的有效性和执行性。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方面

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呢

征地拆迁过程中常见问题、原因及对策分析

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呢

征地拆迁矛盾

征地拆迁纠纷案例

来源:头条-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征地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方面


页面浏览:4981
文章编辑:明涵琬
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上一篇:天津南开区拆迁补偿规定,天津市2022年拆迁补偿标准
下一篇:企业拆迁中律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企业拆迁中律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