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98098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新闻

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原租土地现在征收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4-12-22 16:37  发布:2024-07-31 15:5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一、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1、拆迁中若是发生土地纠纷可以采取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拆迁后土地纠纷的处理需要区分纠纷的起因以及类型、发生纠纷的主体等因素来确定,如果行政机关与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的

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原租土地现在征收如何处理

一、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

一、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

1、拆迁中若是发生土地纠纷可以采取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

拆迁后土地纠纷的处理需要区分纠纷的起因以及类型、发生纠纷的主体等因素来确定,如果行政机关与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纠纷,此时可以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处理,如果是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以及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

2、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二、常见的土地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土地纠纷包括土地确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等。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政府在作出房屋的拆迁决定之后、拆迁方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可能会发生土地纠纷。纠纷在发生之后,首先需要确定纠纷双方当事人,然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土地纠纷的处理方案。无法协商的,可以书写起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违规征收土地责任如何认定

一、违规征收土地责任如何认定

违规征收土地的,法律责任由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土地征收一般程序

(一)预征告知。

征地报批前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是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

(二)现状调查及确认。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异议和建议,听证机关应该形成笔录,该笔录也是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

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五)征地的审核、报批。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受理,并进行审核。

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六)征地公

对于违规征收土地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圣运网专业律师。

三、原租土地现在征收如何处理

一、原租土地现在征收如何处理

对承租的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部门会给予承租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如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助等,而土地承租合同会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如何办

首先,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时,得先明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其次,对于以上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最后,按确定标准补偿时得根据特别情况,比如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么实践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一般来说,低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属于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找政府协调。

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找政府裁决。

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

3、去法院起诉。

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时,土地承租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等,土地征收补偿后,承租合同会解除。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原租土地现在征收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四、征地拆迁遇到一户多宅如何办

一、征地拆迁遇到一户多宅如何办

如果你的房屋是合法的,那么是可以根据拆迁补偿标准而获得相应的补偿的,无论是现金还是安置房。因为合法的一户多宅情况是享有房屋的补偿权,因为房屋是属于个人所有,不管有几套房子,都可以按照集体补偿标准获得补偿。但宅基地的补偿价格,只能按照法规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多出来的宅基地则享受不到市场价补贴。《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哪种情况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

1、宅基地的总面积符合当地标准在农村中可能会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户村民同时拥有两处及以上的宅基地,但是加起来的总面积并没有超出当地规定的标准面积,出现这样情况的宅基地是完全合法的,可以按照一宅的情况来确权。

也就是说只要宅基地的总面积符合当地标准的话,那在拆迁时是肯定可以拿到拆迁补偿的。

2、在分户之前完成建房但符合乡村建设规划,公告无异议并补办手续在分户之前完成建房但符合乡村建设规划,经过本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以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这样的情况也能够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这样的“一户多宅”如果遇到拆迁可以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3、由于历史原因继承而来形成的一户多宅对于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或是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而取得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征地拆迁遇到一户多宅如何办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圣运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呢

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问题

拆迁时土地怎么赔偿

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好

土地拆迁补偿纠纷

拆迁土地赔偿标准

房屋拆迁土地

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问题

拆迁房屋土地补偿

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来源:头条-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拆迁中土地纠纷如何办才能解决呢


页面浏览:5144
文章编辑:安睿铭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上一篇:城中村的房子是个人的吗 ,城中村的房子能买吗
下一篇:哪些情形属于强拆,遇到强拆应该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属于强拆行为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更多>>

天津征收、拆迁律师团队